濉溪县气象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来源:濉溪县气象局发布时间:2023-12-20 17:02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3年,濉溪县气象局落实县政府和淮北市气象局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濉溪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等要求,紧紧围绕公众关切,坚持常态化公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现将县气象局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年初调整县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管理部门,明确相关部门专人负责信息整理上传工作。在全局职工会议中定期传达督促有关政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查审批制度,需公开的信息首先由相关科室提出,经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定后按流程上网公开。对可能引起公众较大反响的重大信息,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再行公开,并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认真对照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督促相关部门对各类公开信息按时限进行更新上传。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数量: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气象服务产品、财务预决算、气象法规、行政审批等信息,今年以来新增政务公开信息189条,具体如下:政策法规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规划计划9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条,建议提案办理9条,机构领导11条,机构设置5条,财政资金16条,应急管理26条,乡村振兴(精准脱贫)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12条,行政权力运行15条,“双随机一公开”12条,招标采购8条,上级政策解读3条,本级政策解读4条,回应关切9条,监督保障2条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要求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加强督查。在收到申请公开信息后,按照“办公室签收—业务科室提交办理意见—局领导审核—确定回复人公开”的流程办理,同时积极与申请人联系、及时准确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复,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公开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面向社会公众积极主动公开。做到积极稳妥,及时主动回应社会舆情热点,认真执行和落实2023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化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公开形式:我县气象部门政务公开的形式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徽省气象部门公开网、新闻媒体、新媒体、实地宣传等形式。

3.气象宣传

濉溪县气象局实地宣传以“3·23世界气象日”、“5·12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工作。通过展板、宣传条幅、宣传图册、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法规法规、防灾减灾知识等气象宣传。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23年以来,濉溪县气象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3年,县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思路

()存在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县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例如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尚需丰富,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不够及时足,提升各部门主动公开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人员身兼多职等问题。

()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

 

                   

 

 

 

                                     濉溪县气象局

                                           202312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