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防雷安全工作的公告

来源:濉溪县气象局发布时间:2024-03-07 10:33文字大小:[    ]背景色:       

我县将进入雷电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现就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认真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尤其是油气库、化学品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旅游景点、矿区等,要完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雷灾应急预案。要加强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委托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开展定期检测(不同类型建筑物的检测周期分别为半年或一年),并接受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开展检测活动。须使用全省统一的检测报告格式,对检测结果负责。严禁伪造、出租、挂靠检测资质,严禁无资质、超资质检测,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检测项目等。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设立分支机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开展活动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报送检测项目清单,接受监管。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县气象局负责全县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依法对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和防雷检测资质机构进行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的防雷监管职责。

遭受雷电灾害的组织和个人要及时将受灾情况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灾情调查分析等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送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

雷电多发季节,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拨打“96121 ”声讯电话、 关注“淮北气象 ”微信公众号和“淮北市气象台”微博等方式,及时了解天气预报信息。如需咨询防雷安全管理、防雷检测方面的问题,举报防雷安全违法行为,可与濉溪县气象局联系。联系方式:0561-68751216875396

 

 

               

濉溪县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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