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1-18 17:29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2021年工作安排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濉溪经济开发区政务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濉溪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西路科创大厦;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61-6061215;邮政编码:235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以来,县开发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班子成员及部门领导成员信息,做好政府机构、部门文件、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并且提供文本下载功能,方便人民群众查阅相关内容。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初,根据县政府要求,同时为增强县开发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县开发区发布了《2020年度在线访谈和新闻发布会工作计划》。2020年,参加在线访谈1次,县开发区牵头主办新闻发布会1期。

 (三)及时多样解读政策。2020年县开发区共发布政策解读30篇,通过上级解读、领导解读、部门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在线访谈、政策图解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完善政策解读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归口解读和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出台重要政策,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部署,按要求提交濉溪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网进行发布。

 (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2020年度县开发区更新完善10项政务公开制度,更明确开发区各部分各领域政务公开职责。同时重视政务公开业务员能力培养,参加市县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同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县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其中书面1条,网上3条,重复申请3条。

   (六)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强化信息管理,同时做好信息归档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痕迹、可追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根据县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自查及时整改

(七)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配合县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大力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了政府数据开放与共享 2020年,濉溪经济开发区先锋网网站总访问量13033次,网站审核发布新闻信息389条,上报省、市政府网站信息360余条。二是加强政民互动平台。办理省长热线、12345热线、县长信箱等823件,开展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期。三是构建政务新媒体平台。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微信现有关注量630,官方微信发布信息648条。

 )监督保障情况。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县政府下发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每季度末根据委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季度测评结果的反馈,单位积极对照问题清单,补缺补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及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85.7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1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濉溪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不足与问题,如公开的内容不丰富、与公众需求存在差距,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八、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将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根据工作职能及上级要求,及时调整与更新公开栏目,确保专栏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有效性。进一步规范、优化公开程序,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服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着力从以上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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