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濉溪经济开发区2023年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3-17 08:45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开管委〔20235

 

 

关于印发《濉溪经济开发区2023年营商环境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室,各垂直部门:

现将《濉溪经济开发区2023年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濉溪经济开发区

2023年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部署,按照《2023年濉溪县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濉办发[2023]5号)文件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通过对重点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推动解决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营商环境一流标准,围绕重点领域,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细,推动干部作风从严从实,推动企业诉求即转即办,有效破解制约和影响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治理内容

(一)民营经济账款清欠专项治理行动

依靠法治化、市场化办法并适当运用行政手段,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治理重点:管委会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问题;开发区辖区内的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违约拖欠中小微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问题。

承办单位:经济发展部牵头,建开公司、规划建设部、财政金融部等各部门配合。

工作举措:各部门全面梳理3月底之前摸清底数,形成问题台账,制定还款计划,筹措资金,及时支付。

(二)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专项治理行动

全面梳理现行惠企政策,完善政策兑现机制,打通惠企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推动更多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

治理重点1:对中央及省市县支持企业发展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兑现打折扣,以及资金拨付不及时、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

承办单位:投资服务部牵头,招商引资部、财政金融部配合。

工作举措:全面梳理现行惠企政策完善政策兑现机制,摸清应兑未兑惠企政策底数,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计划,高效兑现

治理重点2:涉企政策制定不科学、不合理,未能问政于企、问需于企,造成相关政策无法落地兑现;涉企规范性文件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不衔接、不一致,未及时开展清理和修订完善等问题。

承办单位:招商引资部牵头,投资服务部、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配合,邀请企业、商会协会参与。

工作举措:全面梳理排查园区制定的涉企政策或规范性文件,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并付诸实施。

(三)履约践诺政府守信专项治理行动

严格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实现依法履约、主动践诺,切实维护投资主体合法权益,树立诚信政府良好形象,进一步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治理重点:未履行招商引资协议以及违规承诺、过度承诺、超越权限承诺,导致项目落地后无法履约践诺问题;“新官不理旧账”,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兑现,或者迟延履行、迟延兑现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随意改变依法作出的规划、政策规定、行政决定等问题。

承办单位:招商引资部牵头,投资服务部、企业服务中心配合。

工作举措:全面梳理投资协议,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计划,督促履约践诺。

(四)涉企收费为企减负专项治理行动

加强涉企收费监管,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

治理重点1: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以及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等问题。

承办单位:企业服务中心牵头,涉及收费部门配合。

工作举措:全面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

治理重点2: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企业未主动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执行不到位、私自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承办单位:规划建设部牵头。

工作举措:全面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

治理重点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企业办理业务过程中指定设计、指定材料、指定施工等问题。

承办单位:市场所牵头,规划建设部、招商引资部、投资服务部、生态环保部、经济发展部等部门配合。

工作举措:全面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

(五)政务服务质效提升专项治理行动

通过流程再造,解决企业办事环节多、材料多、成本高、用时长的问题,加快打造审批事项更少、办事效率更高、投资环境更优、企业获得感更好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治理重点1:不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提供服务,额外增加环节、增收材料、延长时限,以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承办单位:企业服务中心牵头,涉企政务服务各部门配合。

工作举措:全面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

治理重点2:工业企业用地、厂房等不动产“办证难”问题。

承办单位:规划建设部牵头,国土所、投资服务部配合。

工作举措:全面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

(六)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专项治理行动

全面清理招标采购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依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参与主体行为,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解决企业参与招标采购不平等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不及时等问题。

治理重点1: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招标条款,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不畅,对中介机构监管不力等问题。

承办单位:开发区招标领导小组牵头。

工作举措:全面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

治理重点2: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问题。

承办单位:财政金融部牵头,实施部门配合。

工作举措:全面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计划,筹措资金,及时支付。

(七)执法监管依法依规专项治理行动

坚决惩治涉企违法违纪行为,尤其是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治理重点1: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问题;不遵守“无事不扰”原则,对企业乱检查、乱罚款,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问题。

承办单位:开发区纪工委牵头。

工作举措:通过走访企业、设立举报箱等多种形式,掌握涉企违纪行为,形成问题台账,及时处理到位

治理重点2: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等违法犯罪问题;以刑事手段插手企业经济纠纷问题。

承办单位:综治法务部牵头,司法所配合。

工作举措:通过走访企业、设立举报箱等多种方式,掌握涉企违法行为,及时交由政法部门予以依法打击。

(八)企业诉求快速响应专项治理行动

通过省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为企服务窗口、联系帮扶企业等方式,广泛收集企业诉求,“一口”收办、闭环办理,着力提升企业满意度。

治理重点1:企业合理诉求应收不收、置之不理,在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企业诉求办理质效不高、企业不满意等问题。

承办单位:企业服务中心牵头。

工作举措:全面排查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建立问题台账,对当事人处理到位。

治理重点2:干部联系包保企业、项目不到位,未能下沉一线、摸清实情、宣讲政策、收办问题,导致企业、项目联系人不知晓包保干部以及对联系包保工作不满意等问题。

承办单位:企业服务中心牵头。

工作举措:全面排查包保人员每月是否不低于2次走访企业开展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对当事人处理到位。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6日前)。传达县会议精神,开展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开发区的行动实施方案,于3月17日前报县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3月17日至4月15日)。对于自查自纠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提醒、约谈。各有关单位自查自纠结果于4月15日前报企业服务中心。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3年4月16日至8月15日)。企业服务中心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对征集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交办、督办,对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做到企业诉求闭环办理。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8月16日至12月31日)。总结评估治理成效,树立正面典型和成功经验,并在园区进行推广。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治理效果不明显、企业不满意的,及时开展“回头看”、再治理,推深做实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县相关部门制定的惠企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涉企投诉举报、惠企政策落实、问题办理通报等制度,形成为企优环境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发区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服务中心。

(二)推动整改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齐抓共管。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专项治理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提出具体举措,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提升。

(三)强化监督问效。专项治理要以发现、解决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担当实干,主动作为,力戒敷衍应付、不推不动。开发区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和企业满意度低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处理。

(四)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企业服务群等,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打造开发区一流营商环境。鼓励群众和企业广泛参与,及时总结利企惠企的创新做法,提炼形成典型经验,推介先进经验,通报负面典型,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联系人:邢飞虎;联系电话:6061162。

附件:开发区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开发区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长: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  李运良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   吴绍征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吴长圣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宋千军   党工委委员(挂职)、溪河派出所所长

    员:  周华东  党政办公室主任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郝鲲鹏  经济发展部部长

   招商引资部部长

   财政金融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陈勇良  规划建设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王晓林  应急生态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熊祖成  投资服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陈若胜  综治法务部部长

朱爱军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仲小松  企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濉溪经济开发区国土所所长

   濉溪经济开发区市场所所长

李春平  濉溪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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