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构职能目录
濉溪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 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 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法规, 拟定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开发区经 济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
(三)按照濉溪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编制并实施开发区 国土空间,管理开发区内的各种建设项目。
(四)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有关工作,健全招商引资机制, 开展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政策;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 育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的综合管理、信息、统计、财政收支管理 及国有资产管理。
(七)负责开发区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综治维稳、 信访、民政、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有关社会事务管理;负责 协调开发区的教育事务。
(八)负责开发区的党群、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等有关工作。
(九)负责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根据赋权办理行政审批和其 他权力事项,对企业进行跟踪管理服务;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负责“一区多园”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驻机 构或分支机构。
(十二)实行“管委会+公司”管理体制,按照政府推动、企 业运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开发模式,逐步将建设、招商、 运营、管理和园区服务委托给市场主体承担。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使县委、县 政府赋予的其他职权。
单位负责人: 县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杜曙光
单位地点: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路科创大厦。
邮政编码:235100
联系电话:0561—6061215
单位邮箱:kfq6061215@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