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濉溪县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时间:2020-09-14 09:11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各股室(中心)、镇(开发区)残联:

按照省残联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以下简称动态更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各镇(开发区)残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统筹谋划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坚决做好我县动态更新工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为谋划好残疾人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参考。

二、组织领导

根据市残联动态更新工作安排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残联成立动态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残联副理事长(负责人)担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理事长、理事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镇(开发区)残联理事长为成员。各镇(开发区)残联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持续开展动态更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巩固完善“工作常态、数据动态、机制联动、数据转化”,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打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

三、开展培训

培训工作实行县培训到村的培训机制。培训对象原则上为各镇(开发区)残联理事长及各村(居)残疾人专职委员,各村(居)残疾人专职委员如不能熟练使用电脑、手机APP的,可另选派熟悉手机APP的后备干部或年轻同志参加,以确保动态更新工作手机APP录入的质量。通过培训,使信息采集员能够较好地掌握动态更新各阶段工作方法和要求,熟练掌握信息采集特别是移动终端APP入户采集标准、口径、方法和系统使用等相关工作要求,以保证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四、工作保障

县残联按照省残联等12部门《关于转发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意见》(皖残联〔2016〕41号)、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关于转发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工委秘〔2016〕12号)、《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质量控制细则》、《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数据处理细则》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将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入户的信息采集录入人员给予必要的交通、通信流量等费用补助,考虑移动终端APP入户采集信息等需求,使用移动终端APP采集信息,完成一人采集、登记、录入、审核工作补助采集员费用10元;各镇(开发区)残联补贴动态更新工作运行经费1000元,用于动态更新工作人员资料录入、交通工具、通信流量等费用补助。参加上年度动态更新工作业务骨干原则上不少于30%,注重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

五、质量控制

各镇(开发区)残联要从严抓好质量控制,按照省残联等12部门有关文件,抓实各个工作环节,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认真筹划、稳妥推进,做到普遍使用使用移动终端APP入户采集信息,确保村(居)和登记对象全覆盖。

继续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岗位责任制,责任明确到人。各镇(开发区)、各村(居)要成立质量控制检查组,组长是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的负责人,村(居)信息采集小组组长是本级质量控制的执行负责人。按照“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县残联对方案制定、业务培训、物资准备、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检查验收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实行全程的质量控制。

加强工作督导。按照逐级督导、全程督导、现场督导为主的原则保持督导力度不减。县残联对入户登记、检查与验收、上报和数据比对等各个工作环节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导。

六、成果转化

要紧紧抓住实名制信息数据的分析和使用,以实名制数据作为业务工作参考,做好成果转化:一是使动态更新数据成为党委、政府出台政策的决策依据;二是依据动态更新数据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精准扶贫、精准康复、危房改造等工作;三是使实名制数据成为县、镇(开发区)残联提供基础化服务的依据。

县、镇(开发区)残联负责动态更新工作人员要熟悉动态更新工作数据采集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了解持证残疾人的基本信息和重点业务数据。在数据采集与上报、数据提取、数据统计分析与比对时要切实提高安全保密意识,确保系统账号、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结果的安全。

七、时间节点

动态更新采集时间段为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动态更新各项指标,填报截止到每年9月30日的信息;9月30日以后发生的变更,在下一年度更新时填报。各镇(开发区)10月20日前将数据上传、资料报送至县残联动态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工作要求

(一)服从和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按照中央、省、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动态更新工作。

(二)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继续发扬动态更新工作入户登记密切联系的良好作风,充分发挥实名制调查数据准确的优势。

(三)保障信息采集队伍和持证残疾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加强各级工作队伍的疫情防控教育,大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强化责任担当,在确保登记率达到100%的前提下,2020年暂不强调入户率必须达到90%以上的要求,特殊情况可采取电话问询、窗口服务等方式,充分利用微信、QQ等网络通信工具联系持证残疾人。

(五)要积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动态更新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对网络、计算机等信息技术基础环境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六)毫不松懈严抓数据质量控制。继续落实全程质量控制原则,坚持数据上报“双签字”制度,由各镇(开发区)残联主席和理事长“双签字”,加盖残联章后报送县残联。以网络督导为主、现场督导为辅。继续依托动态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指导。

(七)继续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开展培训,以集中培训和分片培训等培训方式对基层调查队伍进行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为良好的数据质量打下坚实基础。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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