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时间:2021-08-23 10:3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残联,县残联室、就业中心,康复定点机构,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
    鉴于近期国内多地疫情呈零星多发态势,按照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残联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较为严峻,省残联、市残联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别印发通知,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残联室、就业中心,康复定点机构,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省残联、市残联、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各项防控制度和措施落实。各康复定点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残疾人之家(站)要履行好主体防控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各残联要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康复定点机构、残疾人就业机构、残疾人之家(站)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定点机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严格管理,加强办公场所、机构的消毒工作
   1.所有进入残联办公大楼的车辆和人员,必须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入内,做到“一停、二验、三通过”;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严格执行来访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安康码和登记制度。
  2.加强康复定点机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教学、办公等区域和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科学精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三、做好个人防护,落实疫苗接种要求
   1.各镇残联协助做好返乡残疾人的报备、隔离、核酸检测的引导工作,发现有身体出现异样者,及时到医院进行检查就诊。
   2.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到高中风险地区出差、旅游,自觉遵守外出往来报备、隔离、检测等。
   3.全体人员要充分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做好科学防护,继续保持戴口、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尽快前往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积极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尚未接种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应尽快接种疫苗,落实国家“应接尽接“应接早接”的总体要求。

四、加强机构监管,落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责任

残联各业务科室在做好自身防疫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监管责任。残联办公室具体负责残联办公区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康复、就业服务中分别负责残疾人之家(站)、康复定点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就业及培训机构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责任要求,切实做到防控意识再加强、防控措施更严格。

                                 濉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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