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3 09:0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做了认真的贯彻落实,现将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布如下:

    一、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各窗口应认真抓好落实本窗口的应主动公开的项目和信息,确保中心政府公开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在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以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严格依法管理。

    (三)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在信息公开中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

    二、多种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

    为了确保进中心的34个部门的最新政务信息能够及时发布,中心通过中心简报,中心网站,中心公开栏,县政务公开网、政府办公网等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公开,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增强公开的有效性,各窗口印制统一标准及格式的服务指南,并放置在办事大厅供办事群众随时取阅。同时作为县政务公开信息查阅点之一,中心工作人员除管理好触摸屏的及时开关机外,中心在显要位置设立意见箱,在中心网站开设咨询投诉专栏,并不定期向群众发放评议表,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明确工作重点,做好自查和整改

    (一)不断完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各窗口部门对涉及项目办理的许可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等变动必须即时更新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中心网站上公告。

    (二)完善和规范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公示的信息发布,及时公开各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2012年,中心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221962件,办结2211053件,待办数809件,办结率99.6%,其中承诺件15024件,行政审批事项55340,按期办结率100%

    (三)中心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

    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我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4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重点公布了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动态、工作动态等。

    另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尚无群众前来申请要求公开,无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零收费。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窗口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本部门,本行业的新政策新法规宣传、公开得不及时,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3.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4.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各窗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更新、报送、发布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进一步搞好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以后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着重从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公开手段和信息公开督查制度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提高公开中心及各窗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各窗口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窗口的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质量和时间制定出明确要求。

    2.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技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全新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在工作中如何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是窗口工作人员对本部门业务的了解,及时掌握本部门的最新工作要求,业务政策变化。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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