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2 08:10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16年以来,我中心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省、市、县有关规定,以依法公开、诚实守信、注重实效、服务社会、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热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巩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在完善内容、落实人员和健全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除政务信息外,着重在行政审批结果、三公经费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保证了信息的及时发布,实现我县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公众的参与和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网络公开。把所有审批项目的申请条件、办件类型、办事流程、法律依据、许可期限、收费标准、表格下载、联系电话以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全部在政府网站和中心网站上公布。在中心网站设立主任信箱,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

    2、现场公开。在中心大厅设立公示墙,对进中心的窗口部门及人员、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流程、投资代办服务指南等内容进行公开。通过在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对服务对象所关心的政务信息、窗口布局、服务指南、审批事项办理结果等一系列政务信息进行动态实时发布。

    3、资料公开。各部门窗口印制一次性告知单,中心印制的各窗口《服务指南》,把办理事项、政策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联系电话等七大内容进行公开。

    2016年,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机关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保障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年初,在全体人员会议上,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股室,责任到人,以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力戒形式主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二)加大公开和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知晓面

    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将中心各窗口进厅项目的办事依据、职责、程序、标准、时限、结果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和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广泛公开,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收费公示制、预约延时等服务制度,继续推行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严格落实“八公开”和“五件制”,启动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目前,中心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标准逐步规范,服务效率全面提高。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如:个别职工认识有待提高,仍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现象,公开的内容不丰富,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对接度等还需提高。

   三、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下,针对去年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着力从三个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认真梳理,能公开的及时公开,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公开程序,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服务。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监督、培训宣传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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