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根据安排,现将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涉及我局的1件提案回复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人大、政协提案基本情况
2020年由我局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共有1件,为:
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9号关于开发区内企业到县行政服务大厅办事停车收费给予优惠的提案。
此次提案体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问题的逐步解决将对我县服务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办理情况
关于“开发区内企业到县行政服务大厅办事停车收费给予优惠的提案”答复如下:
1、濉溪政务服务大厅为县人民政府租赁鼎元集团有限公司天之和风雅苑建筑,车辆管理属县鼎元集团进行管理,我局没有管辖权。
2、大厅门前的车辆管理实行停车45分钟内免费措施。一是大厅办事群众和企业在窗口办理的所有业务用时基本上不会超过30分钟。二是超45分钟收费是为了防止外来车辆滞留,减少办事群众车辆拥堵。
3、关于开发区企业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停车收费优惠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鼎元集团进行了多次协调,并制定了此项专门优惠措施。开发区所有企业由主管部门证明后,可到我局机关办公室领取车辆通行证即可免费通行。
以上是我局2020年对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好更大的贡献。
濉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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