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镇地震应急预案

来源:濉溪镇发布时间:2015-06-03 00:00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镇地震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情况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

1、迅速组织民兵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度应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在半小时内向镇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镇办公室每隔1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四、地震应急反应

1、镇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预备工作。

2、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预备工作。

3、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4、保证供电的畅通。

5、加强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死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一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一)预案治理与更新适应地震灾难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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