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濉溪镇发布时间:2019-09-20 16:25文字大小:[    ]背景色:       

孙丽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烈山路二堤口十字路口东100米涵洞北侧路段,有一家属区全天24小时往道路排放污水,夏天臭气熏天,冬天冰封路面,行人经常滑倒,无人管理”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原因:该问题已经存在一年多了,期间居民多次反映到市、县电视台及市长信箱,造成污水直排路面是因为铁路桥以西,烈山路以东,濉河路以南污水下水道污水没有入城市污水排水系统,导致居民区下水道污水直排路面的局面。

解决办法:目前问题已经解决,经县住建局、城管局及我镇到现场查勘,并充分征求县住建局、城管局的意见后,我镇共投入3万元采取以深埋涵管的方式把污水直接通入立交桥下排水管网。

濉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