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濉溪镇委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濉溪镇委办公室
濉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
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 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1 号)、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濉溪县2021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濉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主持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举全县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2万亩以上,粮食产量预计达4572.46万斤以上,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充足,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增速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打造成全省乡村振兴标杆镇。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重点关注低收入群体、突发事故群体、脱困不稳定群体等特殊群体,及时掌握实时情况。对有困难群众村、脱困人口加强监测,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全力防止规模性返困和新的致贫。兜住民生底线,规范管理公益岗位,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健全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二)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脱贫攻坚现有工作机构、人员、政策、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持续发展相关产业,壮大产业规模,稳定群众收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各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库统一合并管理。促进乡村产业、旅游业、公共服务、文化发展、法治建设等深度融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三)加快建设粮食安全产业带。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十四五”时期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严格执行种粮农民补贴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参与全县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的生产,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融入100万亩“濉溪粮食”品牌生产基地,为推进“中国好粮油”品牌建设,扩大“濉溪粮食”区域公共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做出濉溪镇应有的贡献。
(四)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发展大棚蔬菜等设施农业,推进生猪稳产保供,稳定发展家禽产业,积极发展牛羊产业,开展奶业生产,各村打造乡土特色产业。蒙村打造果蔬,黄桥西瓜、中药材,王冲孜村良种基地,杜庙高铁西站所在地,八里棚户区拆迁改造,同时依托蒙村王冲孜美好乡村建设等系列打造,增强流通和循环发展体系。优化农产品贸易市场布局,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启动建设濉溪黄桥、中瑞等农产品交易中心,确保瓜果蔬菜肉蛋奶等重要“菜篮子”、“果盘子”产品市场供应充足。
(五)依托濉溪“口子良种” 品牌。持续打造区域性小麦良种繁育基地—王冲孜村新农人种培。
(六)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六个严禁”,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散埋乱葬建坟墓等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乱占耕地行为“零容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执法监督。
(七)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物质装备水平。支持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加强与安农大、省农科院等高校院所对接,在农产品与现代食品加工、农业生态环保、智慧农业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科技项目。
(八)推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2021 年,新增农产品加工企业 3家,加强休闲农业建设,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2021 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 15万人次,2025 年达 60万人次。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九)增强乡村绿色发展动能。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试行化肥施用定额制,加强农药销售管理,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强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2021 年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 91%、81%以上。试点实施“千头猪、百亩田、生态园”工程,打造循环农业新模式。全面实施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农膜。
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发展节水农业,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保护与超采治理。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强化河湖长制。实施绿化提升行动,2021年,全镇完成人工造林 500亩,建设农田林网 2000亩。
(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21年全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个。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3年内,引导建立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服务组织1家,在良种繁育、特色种养殖等产业领域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家,完善紧密的联结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组织农民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实施“培养能人、培育产业”行动,2021年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20名。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一)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结合《濉溪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年)》、《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土空间规划,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发展定位、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路径,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法规政策和监管体制,按要求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强村庄风貌引导,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乡村建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不刮风搞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撒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搬迁和上楼。
(十二)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深做实路长制,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联网路建设,系统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2021年全镇改造提升农村道路约15公里。加快构建水环境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农村供水信息化管理,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2021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0%。推进农村生物质、燃气等能源使用,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全面满足农村地区用电需求。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
(十三)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2021年完成旱厕改造100户,到 2025年全面普及卫生厕所。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国家要求,全面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试点,建设全镇一体化厕所粪污处理体系,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75%。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深入推进“双进工程”,持续开展“美家美院清洁行动”活动,2021年新建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2个,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十六)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镇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实施学前教育第四期行动计划,提高普及普惠优质水平;2021年基本消除55人以上大班额。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全面推进智慧学校建设,2021年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覆盖率提高到85%。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提升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加强镇级卫生院建设,增强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推进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一体化。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指导村委会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完善镇村养老服务网络,拓展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养老服务站功能,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开展农村互助养老。加强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戏进村、新时代乡村阅读季、乡村春晚等群众文化活动。
(十五)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2021年快递进村覆盖率达85%,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1亿元。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深入实施城乡冷链物流建设行动,到 2025年建成覆盖全镇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连锁便利店到农村、社区布点,深入开展城乡高效绿色配送专项行动。加大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繁荣各村乡土特色文化。
(十六)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统筹谋划,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统筹社区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城村整体融和步伐 ,发展物流、旅游和芳香经济。推动在区城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在资金、场地、税收、技能、项目等方面给予扶持,打造创业服务升级版。
(十七)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保持镇级财政“三农”资金投入稳定增长。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分年稳步提高比例,2025年提高到50%以上。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加快组建濉溪镇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打造乡村振兴投融资平台。加大涉农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力度,支持构建镇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推深做实全镇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做大濉溪镇“劝耕贷”。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扩大重要大宗农作物保险覆盖面,提高小农户投保率,提高特色险占农业保险比重。
五、深化农村改革
(十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五年内按每年不低于 5%增长。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落实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领证工作,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闲置、废弃以及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落实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执行公共利益征地的相关制度规定。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公平合理的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十九)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有序推进“政经分离”模式,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市场化运作。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综合服务平台。坚持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2021年新增年经营性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2个以上。积极推进招商引资、村社结对等,加强“三变”改革市场主体培育引进,发挥主体带动作用。探索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及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股权化、集体资源资产股份化机制。鼓励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通过“三变”改革形式建设。探索完善“保底收益+分红”等收益分配方式,增加农民收入。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镇委和镇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工作小组,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镇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充分发挥镇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
(二十一)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先行示范镇将立足自身、不等不靠,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高起点、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探索经验、率先突破,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的濉溪样板。
(二十二)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深化“一抓双促”工程。稳妥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镇级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积极落实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与换届同步全面推行村级监督力量整合工作,实现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的人员整合、力量整合。按照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不低于当年度全省平均水平的标准,每2年调整一次村“两委”干部报酬。加强对农村“小微权力”运行约束监督,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加大后备力量、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培育力度,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加快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模范守法家庭创建活动。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常态化机制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加强镇、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
(二十三)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抓铸魂宣传。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培育“五个一批”实践品牌。加快文明创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群众素养,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持续打造好人濉溪品牌,推进文明村建设,推动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进移风易俗,推广爱心超市等积分制做法,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促进乡风文明。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二十四)完善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各村两委每年向镇委和镇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对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基层党员干部。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村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约谈情况抄送镇纪委和镇委组织部。创新完善督查方式,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检视、靶向纠治。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镇委督查范围。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11号)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