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峰,男,汉族,1977年6月出生,现任濉溪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负责综治、平安建设、基层法治、行政复议、自规(林业)、综合执法工作。
分管部门:平安法治岗、综合执法队。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司法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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