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房屋征收中心主任秦淑芬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提升征收实施单位依法履职水平,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和谐征收、阳光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整体考虑
房屋征收工作涉及广大被征收户的切身利益,拆迁为民、拆迁惠民、拆迁安民,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提升征收实施单位履职水平,做到依法征收、和谐征收、阳光征收,切实维护广大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知》起草前,我单位认真组织谋划,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学习研究中央、省市县出台的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该通知的可行性、合理性,形成了《通知》。
四、工作目标
为加强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提升征收实施单位依法履职水平,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和谐征收、阳光征收。
五、主要内容
本《报告》分为十七个部分,从严格规范房屋征收申请及公共利益审查,依法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按规定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严格规范入户调查登记及结果公开,严格规范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工作,严格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规范启动征收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征收评估工作,严格规范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切实加强房屋拆除施工管理,严格规范资金拨付,严格规范强制执行申报,严格规范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严格规范回迁安置工作,严格规范征收补偿建档工作,严格管理征收工作人员,切实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十七个方面,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和谐征收、阳光征收。
六、解读人:秦淑芬
七、咨询电话:689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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