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镇关于2025-2026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切实保障我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1518号、1519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025-2026年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配方案意见如下:
1、本次濉溪县下达救灾款总额为58770元,为保证公平公正,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参照人口数量,划拨救灾款。
2、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问题。必须做到资金管好用好,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层层克扣、不得弄虚作假,切实保障受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市县要求低保户、五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标准200元/人;返贫监测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165元/人;一般户救助标准130元/人;特困群体特别困难的人员可适当提高标准。
具体分配方案(附后)
濉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2025年濉溪镇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
资金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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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资金(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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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蒙村 |
16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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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桥村 |
14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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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杜庙村 |
28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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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8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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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