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桥镇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为准确掌握全镇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政府各部门
二、组织实施
镇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协调和全镇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8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表格附后)报送至镇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镇政务公开办公室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四、报送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镇政务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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