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推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百善镇发布时间:2023-05-08 10:15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1年12月30日,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部署,体现优化资源要素市场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是企业亩均评价工作的“淮北版”。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经过改革开放多年发展,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一方面,资源环境约束越来越强,特别是土地供应和能耗更加紧张;另一方面,有的企业占据良好土地等资源,却产出效益低下,用能和排放粗放。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就是致力找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结合点,推进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2021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意见》,要求12月底前,各市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或试点开展。11月11日,省政府召开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我省“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既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也是等高对标长三角、推进一体化发展的现实选择,更是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意义重大。

一是省委有要求。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要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的牵引作用,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用最快的速度让最好的项目获得最优的资源要素。“亩均论英雄”改革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树立了鲜明导向。

二是实践有经验。2006年以来,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探索,取得显著成果。2018年以来,省内马鞍山市、广德市探索实施亩均评价以来,推动了工业经济发展质效不断提升。

三是企业有期盼。当前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主要集中于土地、用工、能耗、环保、资金等要素制约方面。与此同时,少数企业占据着良好土地等资源但产出效益低下。开展亩均评价工作,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要素。

四是发展有需要。我市经济发展正处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的关键时期,如何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推动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任务。实施亩均评价工作,既是大势所趋,更是发展所需,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的有力抓手。

三、研判和起草情况

在前期草拟的《淮北市规上制造企业亩均评价办法》并开展预评价工作基础上进行。起草过程中,加强了与省经信厅对接沟通,学习了马鞍山市现行经验做法,注重结合我市实际;深入研磨、集思广益。

11月23日-25日,我局就《意见》征求了22家单位意见。13家单位无修改意见,9家单位提出的18条意见,已采纳16条,未采纳2条,未采纳意见已与相关单位沟通一致。

11月29日召开公众参与征询意见会,公众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已采纳。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意见》,根据专家组及个人意见,市经信局对《意见》作了修改完善。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简易程序,市经信局对《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评估,会议认为《意见》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12月6日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12月14日收到市司法局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已按合法性审查意见删除了有关内容。经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专题汇报,要求按程序提请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

四、工作目标

《意见》按照绩效优先、客观公正、上下联动、稳步推进原则,突出一个根本目标:即优化资源要素市场配置,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工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评价对象、评价体系、评价流程、结果应用、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内容,对“评谁、评什么、怎么评、评了怎么用”提出了具体意见。可概括为“七个具体明确”:

一是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包括行业代码前两位为13—41和43的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适时向用地5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拓展。同时符合申请过渡期或免评的企业可提出申请,暂不评价。

二是明确评价体系。设置了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亩均技术改造投资等5项评价指标。参评企业评价得分为每项指标得分之和。各项评价指标的基准值,按参评企业的平均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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