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涣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临政〔2022〕10号
关于印发《临涣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的村务公开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实际,现将《临涣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涣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临涣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
(一)规范村务公开内容
1.政务公开事项。主要是各级党委、政府支农惠农政策,包括农业补助、征用土地赔偿、宅基地申报审批、集体土地承包及租赁、流转、环境卫生、安全治理、征兵优属、养老保险、社会救助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依法协助镇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2.财务公开事项。主要包括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及分配、村集体经济所得组织收入和支出、村干部报酬、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村集体经济生产、生活公益事业建设资金收支,村集体债权债务、村股份合作社的收益和股份分红、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和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3.村级事务公开事项。主要包括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农业水利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计划,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或决议的其他事项,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制订、运行、修改,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情况,民主评议村干部情况,村民意见反馈情况及处理结果,以及其他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应当让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其他事项等。
(二)规范村务公开时间和程序
1.村务公开的时间:每季度首月15日,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按月公布。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村务事项的办理结果公开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2.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四步公开法):即村民委员会依照法规和政策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村民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答或重新公布。
(三)规范村务公开形式
1.规范公开载体。以村为单位,在村民居住相对集中、交通便捷、便于群众查阅的地方设立固定避风防雨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设立意见箱,保留和使用好自然村的公开栏。各村要明确责任人,加强对公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2.多种公开形式相结合。要根据村务公开的内容实行分类管理,上下联动公开。对于公共政策及部分政务公开事项应充分利用县、镇政务服务平台,小微权力监察服务平台,实现镇、村联动;对于财务及一般性村级事务,在村公开栏公开的同时,以“简报”、“明白纸”的形式向村民小组延伸;对于涉及个别村民小组村民利益的事项,如“一事一议”等,要实行组务公开。
3.创新公开平台。要利用数字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群等现代信息技术形式进行村务公开,方便村民及时、有效地进行查询和监督,逐步从结果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
二、进一步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议事规则
(一)拓展村级事务民主协商。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民主协商。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
(二)规范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深入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凡是涉及维护群众基本权益、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和农村公益事业等村级重大事项,以及与多数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都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决策,决议的内容和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开。可结合实际,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深化拓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同时抓好制度落实,切实保障村民利益。
(三)完善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在责、权、利明晰的基础上,以民主的形式,推进村级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
(四)加强村级事务民主监督。一是完善集体财务审计制度。主要包括:对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情况和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二是完善民主评议工作制度。积极推行“年初承诺、年内践诺、年终评诺”工作机制,镇指导村民委员会成员围绕自身建设、经济发展、服务群众等方面工作制定履职承诺目标,在村民代表会议现场作出承诺,并将承诺事项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压实干部履职责任,年终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将承诺完成情况作为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报酬发放、评先评优、选拔任用依据,激励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约机制。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强化镇纪检监察组织、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调、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三、进一步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
(一)健全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镇党委和政府将加强统一领导、建立由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不断调整充实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成员,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履职到位,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加强督促检查。今年年底前,各村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务公开目录,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决策、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制度等有关制度。镇直有关部门将积极开展检查,督促各村做好补差补缺。
(三)加大培训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途径,做好对村“两委”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大对新任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农村财会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他们在村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创新工作载体。加强村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村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人口信息、生产经营、村集体“三资”、村务档案等信息化管理,畅通村民参与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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