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临涣镇202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政策与标准

来源:临涣镇发布时间:2023-11-15 15:0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主要来源政府财政部门:包括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资金比例按照中央和省级58%,市级26%,县级16%进行下达。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发放标准和形式: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预拨的办法,县级预拨财政奖补资金,以镇为单位,按下达各镇财政奖补资金总额的50%进行预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各镇申报县级财政奖补资金时,县级扣除预拨部分,余额拨付到镇;镇级预拨财政奖补资金,按县级批复每个项目工程实施进度预拨付,工程完工60%时,预拨项目资金的50%。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县级财政奖补资金到账后,由镇财政所与每个工程项目办理清算,多退少补,并在办理资金清算时,预留10%的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如无质量问题,经村委会和镇政府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县级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签署意见后支付。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坚持筹补结合的基本原则。

1、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和限额标准规定,农民筹资人均不超过15元,确需农民投工的,劳均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

2、中央和省财政依据农业人口、地方财政状况等因素,并参照各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的考评结果予以奖补。

3、县级财政根据全县农业人口数按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

4、提倡有条件的市级和乡镇财政加大奖补资金投入,鼓励倡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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