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涣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临涣镇发布时间:2023-05-20 15:37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临发〔202330

   

关于印发《临涣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直各单位

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临涣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临涣镇员会

临涣镇人民政府

2023520   

 

 

 

临涣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秸秆综禁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全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全面防范与重点管控秸秆禁烧行为不断夯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改善大气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立足限茬与农机农艺收种相结合落实一村一策充分发挥各村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打赢夏季秸秆禁烧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农作物秸秆实行全年全域全面禁烧禁烧种类包括小麦、油菜等农作物秸秆以及农村地区沟渠路边的杂草、树枝等。通过加强宣传巡查和综合利用等手段确保实现全年零火点确保不误农时。

三、职责任务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镇党委、政府、人大班子领导职责任务

镇党委、政府、人大班子领导要亲临一线,督导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村、农户、农机手职责任务

1.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方案,广泛宣传,签订各级责任书,严格奖惩。完善秸秆收储、秸秆利用及秸秆粉碎还田等措施。备足收割机、打捆机、粉碎器、粉碎还田机、灭茬机、旋耕机、播种机等机械。打捆离田区域,500亩至少配置一台(套)打捆机;粉碎还田地块每800亩至少配置一台(套)粉碎还田机。确保辖区无焚烧火点,顺利播种。负责按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与禁烧挂钩政策兑现挂钩,上报补贴农户花名册,焚烧秸秆者不享受补贴。

广泛发动群众,修订村规民约,明确奖惩措施,竖立包保责任牌,严控留茬高度。用好用活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与禁烧挂钩政策。加大农机管理力度,收缴农机手限茬收割保证金,禁止未加装防火罩的机械进地作业。落实秸秆收储、秸秆利用及秸秆粉碎还田等措施,确保本行政村无火点。按照50007000至少建1个秸秆临时集中堆放场,并按镇的安排,完成储运工作。

2.农户:保证自家秸秆还田或离田,保证不焚烧秸秆,看管好自家地块秸秆留茬,同时不被别人焚烧或连带过火。

3.农机手:按照镇、村要求开展控茬作业;作业机械进地一律加装防火罩,配备灭火器、桶装水、铁锨、棉被;联合收割机、打捆机应主动向村缴纳一定数量的限茬收割保证金及防火风险金。

(三)直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任务

1.镇包村干部和抽调的包保人员:必须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坚守岗位,严格履行禁烧包保职责。

2.镇纪委: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负责对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镇组织部: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负责对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4.镇派出所:1)成立9个禁烧应急队、1个消防工作组1个机动应急小分队(镇城管队),从严从快、依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保证道路畅通;(2)抽调一名干警配合镇罚款执行组开展工作;(3)抽调4名工作人员负责消防车灭火工作。  

5.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农技人员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和技术指导,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方法,督促落实收储点建设任务,并指导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各环节工作。负责按禁烧政策审核把关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现范围。

负责将农机补贴与禁烧任务挂钩,提前统计全农机数量,科学调度,补差补缺,并负责兑现农机补贴。单独制定技术人员包村工作方案(包保方案发至各村),深入现场指导农机作业。对农机手开展培训,督促其向村缴纳禁烧风险保证金,并提出收割要求。对不服从镇、村管理的农机手,一律拉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我镇作业,不能享受新购机械的补贴。

6.镇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专项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负责按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的花名册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7.镇禁烧办:负责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会议筹备、信息材料、督查考核。

8.禁烧执法组: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者执法、执罚。

9.巡查组:负责巡查包保村各项秸秆禁烧工作的落实情况,抽查包保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巡查发现火点,督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附件1)。

2.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镇成立4个巡查组,组长分别由杨晋、袁苏楠、郑红雨、杨军章,成员由镇工作人员抽调(附件2)。巡查组依据巡查考核办法制定巡查方案,按照时序任务进度加强过程考核,分阶段逐项逐条予以落实。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未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给予主要负责人、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其中一个巡查组重点对收储场建设、运营、安全防火工作加大巡查力度。

3.成立秸秆禁烧执组组长由郑红雨担任,成员由县城管局、百善法庭、镇派出所抽掉人组成,负责落实禁烧罚款(附件3)。

4.实行包保制度。建立镇领导干部包片、镇工作人员包村的包保制度,并成立9指挥组(附件4

5.制定夏季秸秆禁烧应急方案(附件5)

6.成立9个夏季秸秆禁烧应急队、1个消防工作组、1个机动应急小分队(附件6)

(二)经费保障

1.按照镇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由县农业农村局提供)通过预拨的方式5/亩的禁烧工作经费(该经费用于与禁烧工作有关的支出)530日前预拨至各50%,余下根据工作进展及各村落实六净工作情况核拨。

2.给予镇派出所5万元各巡查组、工作组、执禁烧办3万元的禁烧工作经费(其中高皇工作组5万元

3.禁烧期间,全参与禁烧的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要全员到岗,对禁烧工作人员的考勤,由村出具证明,办严格把关,不得乱发误餐补助和加班费。工作日每天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周六、周日每天200元补助,节假日每天300元补助按实际出勤及到岗点名情况核

(三)实行禁烧工作风险保证金制度

今年禁烧期间,根据禁烧方案要求,对镇、村实施标准统一的禁烧保证金制度。对村负责人及两委其他人员保证金原则不超过2022年金额,镇原则全年每人按村不高于80%金额执行。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人大主席、分管负责人缴纳80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其他班子成员及镇包片(村)干部缴纳48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村书记、村主任缴纳100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其他村两委包组(地块)的干部(不含县直、镇直公职人员、含计生专干、后备干部)缴纳60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镇、村包保人员的风险保证金,由镇收齐后统一缴至县会计核算中心账户(附件7(村两委在编名册,由委组织部提供)。

(四)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制度

为确保《临涣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分别根据各类人员禁烧工作任务,明确各自任务清单(附件8

(五)建立党员联户包保制度

要建立党委管总支,总支管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联系农户,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禁烧包保制度。一旦发生火点,逐级按党政纪处理。

(六)建立财政供给干部包保制度

财政供给干部负责自家及直系亲属地块无焚烧现象,直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自家或直系亲属在域内有田块的财政供给干部职工村住址、家庭关系、地块位置及面积等信息登记造册,并与之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将相关材料于525日前报办。凡自家或直系亲属地块发生焚烧现象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联系包保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镇组织部落实)

(七)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包保制度

为体现先进性,发挥表率作用,两代表一委员要积极参与禁烧,带头签订禁烧承诺书,并帮助、督促直系亲属搞好禁烧工作,否则予以相应处理。 (两代表一委员及其直系亲属的住址等信息资料分别由镇组织部、镇人大办、镇宣传部负责统计提供并落实525日前提供给

五、奖惩措施

(一)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考核办法》(附件9)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地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分别做以下处理:

1. 严惩“第一把火”。对发生全镇今年“第一把火”(指生态环境部、省卫星火点通报和省市巡查组现场检查督查通报结果卫星火点)的扣除该村禁烧工作经费5000元,并对该村负责人予以停职,专职抓秸秆禁烧工作;扣除该片禁烧工作经费5000元,扣除片长、村书记、包村干部、包地块村两委干部100%禁烧保证金,扣除镇包地块工作人员不低于10日生活补助,并对包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2. 根据生态环境部、省卫星火点通报和省市巡查组现场检查督查通报结果发现的火点进行责任处理每通报1个火点(非第一把火),扣除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包地块村两委干部10%禁烧保证金,扣除镇包地块工作人员5日生活补助村禁烧工作经费2000元;3个及以上火点的,扣除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包地块村两委干部100%禁烧保证金,扣除镇包地块工作人员全部生活补助,每个火点扣除村禁烧工作经费3000元;同时作如下处理:

1)对发生1个火点(非第一把火)的,在全通报批评。

2)对发生2个火点的,约谈村主要负责人并作书面检查。

3)对发生3个火点的,约谈包村干部并作书面检查。

4)对发生4个火点的,约谈片长并作书面检查。

5)对发生5个及以上火点的,对该主要负责人、片长、包村干部予以纪律处理。

6)凡受到通报批评的,当年工作不得评先评优;凡受到纪律处理的处罚者,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7)对直有关部门、包地块工作人员未履行规定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包保巡查不到位的,检查不在岗的,扣除当天生活补助,给予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8)对过火面积较大且影响严重的村,对相关当事人按市县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9)针对发生火点的村,所在村村干部必须在15分钟内组织旋耕机等灭火机械到现场进行扑灭,同时立即组织机械对焚烧地块进行旋耕。

对不按作业合同执行的农机手,村责令停止作业,全额扣除限茬收割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由镇统一掌握,用于秸秆禁烧。对按规定要求作业的农机,作业结束后,经村考核合格,全额返还限茬收割保证金,同时可以给予一定的作业补贴。

对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一律进行前期调查处理,需要拘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移送公安机关继续办理,并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罚款;对被动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地块有主动焚烧行为和被动过火现象的农户,镇在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花名册时,该类农户不在补贴之列,不得享受补贴。

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处理。

《濉溪县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对完成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的,全额返还禁烧保证金并等额补贴,专项用于禁烧用车、加班误餐补助以及保障镇、村禁烧工作投入,不得用于村以外人员个人奖励。对完成夏季禁烧工作目标任务的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全额返还禁烧保证金并等额补贴。

禁烧重点时段结束后,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和焚烧火点数对工作经费进行清算,卫星火点归属由镇综禁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各巡查组确定所属辖区,扣除相应工作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禁烧工作宣传。宣传部要组织力量,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营造多角度、立体式、大容量的秸秆禁烧宣传氛围。各要召开座谈会、动员会,广泛宣传、统一思想,确保综禁政策的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尤其是拘留、罚款、扣农补政策,要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在政府所在地制作户外大型禁烧宣传牌。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会议,提高群众禁烧意识,以思想自觉带动行动自觉,形成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不烧也能种,并主动防止被烧的良好局面。教育部门要在午收前组织中小学校利用品德与生活”“科学” “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等课时,组织学生学习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好处和相关政策,号召广大中、小学生以小手拉大手影响家长自觉参与禁烧行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组织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和妇女踊跃参加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在全形成浓厚的秸秆禁烧宣传氛围。

(二)加强联防联控。各村要组织力量,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加强收割、还田、收储、播种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实行跟机监控,逐田验收,由镇、村安排人员跟踪作业,做到一机一人全程监控,确保收割留茬控制在12厘米以下,粉碎还田长度控制在8厘米以下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做到收割一块,及时还田或离田一块,不留存在焚烧隐患的空茬地。要安排各村成立灭火应急小分队,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1-2个抢收抢种机械应急小分队。

要实行挂图作战,在辖区地图上标注每村包保信息。村要在每个包保单元地头竖立一块公示牌,标明村名、包保面积、秸秆利用方式以及镇、村包保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实现禁烧工作精细化。每个包保单元不超过1000亩,配备巡查人员不少于3名,摩托车或电瓶车不少于2辆(其中摩托车不少于1辆),车上配备铁锨、扫帚、手电筒等灭火巡查工具。

与外县、外镇接壤的有关村要在临界地块建立防火隔离带,做到收割一块,隔离一块,隔离带宽度不低于50米。

(三)加强农机保障。镇农林技术服务中心要制定全镇农机保障计划并统筹农机调配。各村要鼓励农户和农机合作社购买农机,确保足量配置农机,提升我镇农业机械装备水平。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大型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播种机、旋耕机、灭茬机和打捆机等农业机械的摸底工作,确保在525日前完成摸底统计工作,并制定农机应急预案,成立农机应急分队,确保各村及时收种。525日前要落实好机械与地块对接工作。加强对农机手的教育管理,分别签订责任书,统一进行调配使用。落实干部包机械、机械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做到人、机、地有机结合,收、种、禁一体化作业。

(四)落实秸秆离田集中堆放制度。要落实好集中堆放制度,充分利用已建成的规模化秸秆集中堆放中心以及每个自然庄临时堆放场,集中堆放秸秆,并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要派专人引导运输,严加看管,监督落实防火要求。严禁在田间、地头、林缘、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河流沟渠两岸及城区周边、省际周边、景区周边等处堆放,凡经检查达不到要求的,直接追究镇包村人员、村组有关人员责任。要于520日前将秸秆离田方案(包括个数、方位、占地面积、责任人、联系方式等)禁烧办备案。

(五)统一禁烧标识。镇政府统一为参与禁烧包保人员配发小红帽、红袖章(宽12厘米,可用于丈量限茬高度)。

(六)严肃工作纪律。镇、村包保人员要认真遵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纪律要求,发现违反者,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所包保的区域发现有焚烧现象的除没收风险保证金外,今后不再安排参与禁烧工作,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理,镇各应急队所在片发现火点参照镇村干部一样追究责任。

(七)保证金收取。参与禁烧的镇、村人员禁烧风险保证金,要于520前缴至临涣镇财政所。并由镇财所提供名单、镇纪委审查、镇办予以公示。对不按时、不按标准缴纳风险保证金的干部,予以免职或依法罢免,并由纪委对懒政怠政的干部进行调查处理。严禁使用公款代缴个人风险保证金,否则按违法违纪论处。

(八)信息报送。要于523日前,将禁烧方案、包保方案、包保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报到镇禁烧办(电话:0561-7071004)。

(九)禁烧时段。重点时段:5月20日至7月20日。请镇、村包保人员做好准备,届时根据通知,及时到位,履行职责。各村从5月20日起,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于每天下午4:00前将当日禁烧工作进度以电子版反馈到镇禁办。

(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挂钩工作流程。镇填报农补花名册(被查处农户不享受农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财政落实。

七、政策咨询渠道

临涣镇党政办公室

电话:0561-7071004

 

附件1.临涣镇2023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临涣镇2023季秸秆禁烧巡查组人员名单

3.临涣镇2023季秸秆禁烧执罚组人员名单

4.临涣镇2023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组人员名单

5.临涣镇2023季秸秆禁烧应急方案

6.临涣镇2023夏季秸秆禁烧应急队员名单

7.濉溪县临涣镇财政所账户

8.临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类任务清单

9.临涣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临涣镇2023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袁苏楠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 周华杰  党委副书记

   党委副书记

马旭东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军章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蒋晓莲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陈绪好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人大副主席

   副镇长   

   古保中心副主任

   古保中心副主任

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高桃园  镇督查办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员: 朱振华  党政办

徐尊丰  农业农村局

马永学  农业农村局

季玉增  社会事业和保障局

   应急管理局

吴长永  综合行政执法局

   财政所

孙学刚  临涣中心校

陈若飞  海孜中心校

吴克嘉  临涣供电所

   临涣卫生院

赵永刚  海孜卫生院

   临涣村

   铚城村

   沈圩村

徐云奇  徐庙村

   夹河村

郑平均  湖沟村

梁广成  梁庙村

李明永  张楼村

刘会然  高皇村

   临南村

吴晓玲  姚湖村

徐书田  徐楼村

   陈口村

   海孜村

赵玉珍  石集村

袁自明  大高村

赵杭警  沈桥村

   四里村

   刘油坊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杨军章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振华任办公室副主任,马永学、宋淑平、王颖、郭颖欧天祥、李洋为成员。

 

 

 

 

 

 

 

 

 

 

 

 

附件2

 

临涣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巡查组人员名单

 

巡查第一组:

    

    孙国勇

巡查第二组:

 袁苏楠 

    段贺凡

巡察组

 长:郑红雨 

 员:邱克难   

草场规范化建设运营管理巡察组

 长:杨军章

 员:高桃园 陈学彬  

  : 巡查组依据巡查考核办法制定巡查方案,按照时序任务进度加强过程考核,分阶段逐项逐条予以落实。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未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给予主要负责人、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其中一个巡查组重点对收储场建设、运营、安全防火工作加大巡查力度。

附件3

 

临涣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执罚

人员名单

 

   郑红雨

       县城管局

   百善法庭

   临涣派出所

    

   负责落实禁烧罚款工作

 

 

 

 

 

 

 

 

 

 

 

附件4

临涣镇2023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组人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包保组人员

包保

单位

  

杨军章

王翔雨王  

朱翠兰       赵杰杰

陈晓旭 王少华     吴增超 

临涣村

铚城村

二组

  

 

马秀玲

王大铮 张倩玉   徐国臣 

吴书平   王小娟 冯翠侠 朱德峰

徐庙村

沈圩村

三组

周华杰

李本聪

陈绪青

苏明光

 

陶淑梅 刘婷婷  杨雨豪 葛子扬

周宗连    郭清岭 张兰云 陈克琳

季玉增 宋淑平  沈新明  赵欣茹

信继鹏 赵家龙  王光辉   

高皇村

张楼村

 

临南村

 

四组

  

郑红雨

季秀玲

 

马永学

周一多    刘祥顺   

张振标 马家亮 陈章峰

翟晓瑜 徐晓辉 张东亚  李雨晴

湖沟村

 

夹河村

五组

 

袁训田

 

吴思钊 孙立鑫       赵力臻

朱赵敏 吴美好    刘怀连

梁庙村

石集村

六组

蒋晓莲

王洪旗

吴南京

丁雪云 刘长敏   徐尊丰 王敬云

王海燕 宋克启 杨雨晴 田梦珠

陈口村

徐楼村

七组

  

高桃园

李延勇

郝宗胜

罗淑娟     王广红 刘占礼

   孙亚东 马海岩   

海孜村

沈桥村

 

八组

  

陈少生

 

 

王秀娟 陈旭羲 任印腾 吴淑玲

  陆晓东  

       况溪溪   

四里村

 

姚湖村

九组

马旭东

 

吴长永

 

陈令腾

袁自明 郭仅玲   周希奇 赵宇莉      

邱振亮 王敬亮 孙学田     

大高村

 

刘油坊

附件5

 

临涣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应急方案

 

按照镇委、镇政府关于季秸秆禁烧有关工作部署,坚决打赢收秸秆禁烧攻坚战,实现零火点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镇党委书记

        挥:袁苏楠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     镇党委副书记

郑红雨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高桃园   镇督查办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长:杨军章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现场    长:陈绪好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临涣片一组指挥长:杨军章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临涣片二组指挥长     镇副镇长

高皇片三组指挥长:周华杰   镇党委副书记

湖沟片四组指挥长:     古保中心副主任

湖沟片五组指挥长:     镇人大副主席

海孜片六组指挥长:蒋晓莲   镇党委委员、宣统部长

海孜片七组指挥长     古保中心副主任

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四里片八组指挥长: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四里片九组指挥长:马旭东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二、力量设置

(一)人员组成: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抽调62名人员组成。

(二)装备配置:6辆消防车,8辆巡查电动车及其他灭火工具。

(三)力量分布:镇应急队按照分散布点、统一指挥,集中使用的原则部署力量,分成湖沟片、海孜片、临涣片、高皇片、四里片五个片,九个组

三、组织指挥

镇应急队由总指挥、副总指挥调度。

各村包点人员一旦发现火情,在第一时间灭火的同时,应立即报告村应急分队,村应急分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村应急分队一旦发现火势较大,应立即报告镇应急分队,镇应急分队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镇应急分队一旦发现火势较大,应立即报告县应急队指挥部。

四、后勤保障

镇应急队(包含双林救援队、中航洒水车涉及人员、装备、车辆、器材、燃油、执勤补助等经费由镇政府负责,按规定统一安排、统一保障。

五、相关要求

(一)村要参照镇应急队成立的方式建立镇村应急分队,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使用。

(二)所有派出所抽调人员应在镇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24小时在执勤点值班备勤,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附件6:

 

临涣镇2023夏季秸秆禁烧应急队员名单

一队

徐庙村

 珂(17756199691)

杨云启(15212625255)

沈圩村

黄立明(18226519693)

朱元峰(13966121717)

二队

临涣村

陈绪好(13966111188)

陈若奎(15077977297)

城村

程远博(17681220340)

杨建东(13966119577)

三队

高皇村

 斌(13966154400)

张啸春(13085070373)

张楼村

 军(13605617335)

 亮(13856158470)

临南村

辛顺祥(13856133579)

 悦(13856186656)

四队

湖沟村

刘紫晨(15156167901)

孙国涛(13170119799)

朱金伟(17356922887)

 

夹河村

 伟(17756150900)

 超(17756198036)

五队

梁庙村

 毅(17756198110)

 杰(15556106789)

石集村

赵永生(13966136127)

 凯(15212655070)

六队

陈口村

 晨(17756786635)

史学忠(13093536555)

徐楼村

 顺(17606730503)

陈若水(18256199965)

七队

海孜村

 强(15856161799)

王卫东(13856190090)

沈桥村

 冲(13215619000)

孙杰杰(13865619967)

八队

四里村

吴朋朋(15656133338)

关光泽(17709612266)

朱华昊 18955799897)

宋子扬(18815546744)

姚湖村

王青松(15956710015)

张惠然(17356180603)

九队

大高村

孙启松(17756198678)

 卓(18856101215)

吴增仑(18726882923)

 杰(13856139800)

刘油坊村

段红波(18098795888)

 誉(15856143733)

高永琼(19955250716)

 

 

消防工作组: 

张春文(15856126667)  段汉青(18356197172)

 阵(18505618875)

 

机动应急小分队: 

 可(13965871827)  卢全喜(13905617378)

李明杰(13909612162)  于从江(15656185777)

 晓(13225611116)  陈明祥(17555172589)

 备(15212602162  卜凡舟(13696611383)

孙永富(18158914698)  钟  扬(18098412816)

 帝(13856122160)    侠(13014058867)

孙停停(13738086436)  郑龙搏(15155520534)

宋娟娟(15156167943)  徐先芝(15756138976)

刘紫慧(17356122157)  王奎奎(18726906125)

李蒙蒙(13329116561)  段转运(18156102329)

张奇峰(13856169162)  李顺杰(13053153898)

王广市(15205618707)  刘明明(15556138882)

魏长明(13615619417)

 

 

 

 

 

 

 

 

 

 

 

 

 

 

 

 

 

 

附件7

 

濉溪县临涣镇财政所账户

 

  名:濉溪县临涣镇财政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濉溪临涣支行

 号:1261 3801 0400 01968

 

 

注:用途填写为“xx村xx禁烧风险保证金”

 

 

 

 

 


附件8

 

临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各类任务清单

 

一、镇包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1.督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是否制定,各行政村的方案是否落实,是否切实可行。

2.协助召开村一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或调研会,听取基层意见,传达禁烧要求和综合利用政策。

3.督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是否签订,村两委干部、广大党员是否签订了承诺书。

4.督查禁烧通告、一封信等资料是否张贴、发放,氛围是否形成。

5.督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责任网络是否建立,是否落实了责任人,是否落实了挂图作战,关键时段是否在岗在位。

6.督查机械设备购置、调度是否到位。

7.督查秸秆禁烧重点区域防控点是否布设,人员和必要的灭火工具是否准备到位。

8.督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安排与使用。

9.督促镇、村落实保证金和个人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镇包保人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1.检查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宣传资料是否发放到户,是否做到家喻户晓。

2.督促检查村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村民是否作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承诺。

3.检查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是否制定,综合利用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4.检查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是否落实到位,并帮助协调解决。

5.检查村秸秆堆放场所是否落实。

6.检查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控网络是否建立,防控地块是否落实到了人头,关键时段是否驻村值守,每个包保单元是否树立了公示牌,是否成立了应急灭火小分队。

7.向村干部宣传秸秆禁烧奖励政策、农机补贴政策、综合利用作业奖补政策、保证金及个人风险抵押金制度、问责处理办法等。

三、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1.研究制定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与村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书。

2.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3.印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资料,包括各群体禁烧承诺书、机手作业承诺书、告知书、一封信、村级工作任务清单等。

4.督促村两委干部、广大党员、农户、土地流转户,农机手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5.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购置、协调和统筹调度。

6.督促村落实农机管理责任,落实跟机验收措施。

7.建立、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责任网络,审查审定各村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

8.强化重点区域防控责任,按要求搭建防控值守篷,确保人员到岗到位。

9.落实镇、村保证金、个人风险抵押金制度,按要求实施奖罚。

10.及时向包镇的县领导、县综禁办报告有关情况。

四、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1.研究制定本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到村、到户、到地块。

2.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悬挂禁烧标语、横幅;利用广播、宣传车等有效宣传手段,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3.与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村两委带头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承诺书,接受村民监督,落实上缴禁烧个人风险抵押金。

4.组织广大党员、村民、土地流转户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承诺书,并督促落实。

5.围绕不能烧、不烧也能种开展培训,要求做到每户一个明白人、一张明白纸。

6.逐台验收农机灭火设施配备情况,并跟机作业。

7.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动员农户及时翻耕和旋耕,落实临时集中堆放场地,并组织看管。

8.成立应急灭火小分队。

9.落实村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控网络;在每个包保单元地头竖立包保公示牌。

10.及时向包村干部及镇党委、政府报告重大情况。

 

 


附件9

临涣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效防范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落实秸秆禁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村两委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秸秆禁烧工作领导与宣传发动、措施落实和禁烧成效等4个部分。

(一)组织领导与宣传发动(20分)

1.组织成立禁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下发工作计划方案(5分)。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调度、安排和落实并有效开展工作的2制定下发秸秆禁烧工作计划方案3分。

2.召开工作动员大会,分发政府禁烧通告(5分)。召开工作大会安排部署禁烧工作的2;分发了政府禁烧通告及有关宣传文件的3分。

3.宣传情况(10分)。通过秸秆禁烧流动宣传车、张贴禁烧宣传横幅等进行宣传的6530日前宣传覆盖率达到100%4分。

(二)措施落实(20分)

4.日常监管责任、制度及工作网络健全24小时值守情况(8分)。重点区域无人值守的发现一次扣3制度及工作网络健全及时报送信息的3有效运行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2分。

5.查处秸秆焚烧及抛河事件情况(3分)。发生焚烧秸秆案件没有及时处理的一起扣2发生秸秆抛河、抛路现象没有及时处理的一起扣1分。

6 .媒体曝光情况(5分)。县级媒体曝光的一处扣1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一处扣1.5县级部门通报的一处扣1县级以上部门通报的一处扣1.5扣完为止曝光和通报火点不重复计算。

7 .秸秆堆储体系建设情况(4分)。秸秆离田的收储点布局合理、满足要求得1未满足不得分及时将秸秆转运至收储点得3发现一块田未及时离田的扣0.5扣完为止。应建未建堆储点不得分。秸秆全量还田的本项不扣分。

(三)工作成效(60分)

8.禁烧成效(60分)。第一把火20对于生态环境部、省卫星通报火点每个火点扣10超过2个火点该项不得分对于县禁烧巡查组、县大气办、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经查实每1个火点扣1分。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式。采取自查自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

(二)自查自评。对照考核内容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于2023730日将自查自评材料报镇禁烧办

(三)综合评定。镇禁烧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综合评定工作成效。考核依据县有关部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情况结合各自查自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四)结果运用。依据考核结果对各按照得分进行排序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进行全通报表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巡查发现的第一处火点(超过300平方以上)或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第一处火点所在取消通报表彰。


临发30号-关于印发《临涣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临发30号-关于印发《临涣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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