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涣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临涣镇发布时间:2023-07-17 09:03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临政〔2023〕11号

 

关于印发《临涣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临涣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涣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临涣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目标任务

1.1编制目的

为增强我镇对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到迅速准确、有序、有效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减轻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维护受灾地区的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本镇范围内的洪涝、台风、干旱、地质灾害、低温冷冻、地震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自然灾害。

2基本情况

2.1本乡镇辖区内有19个行政村,201个自然庄,行政区域面积168平方公里,共有35252户98782人,房屋数量共35300  户,主要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其中危房共14户。现有耕地182958.8亩,主要为旱田,主要农作物为小麦、玉米、大豆等。本镇共有低保户2230户2634人,五保户427户427人,现有残疾家庭2214户2399人,无劳动能力的老人2864人。目前本镇幼儿园辖区内共有幼儿园学生2000多人、小学生3000多人、中学生6000多人。

2.2境内主河流 2条(包河、浍河),有桥6 座,其中包河主要分布在我镇徐庙村、沈圩村、铚城村、临涣村、临南村、陈口村,浍河主要分布在湖沟村、夹河村、铚城村、临南村。

2.3本乡镇主要交通干道为S238省道、X022县道及X023县到,辖区内19个村已全部通水通电通信。

2.4本乡镇境内有工作50家,煤矿一家。

3 灾害风险

3.1 本镇主要灾害为干旱、洪涝灾害、冰冻灾害。

    3.2如企业发生突发性时间,需转移安置930人。

3.3其他灾害隐患点情况。

4 启动条件

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的:受灾人口超过本单位人口的3%;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本单位当季播种面积的35%左右;转移安置人口占本单位总人口的1.5%以上;造成人员伤亡的

5 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5.1指挥机构由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组成,指挥中心设在应急局办公室。镇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杨晋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袁苏楠担任,成员由周华杰、马旭东、汤皓、杨军章、蒋晓莲、孙凯、杨君、欧阳可可等班子成员担任。

5.1.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和分析全镇灾害动态情况。

2)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

4)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愔况。

5)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及安置措施。

6)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5.1.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主要担负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重点是救灾物资)等任务。必要时,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党政办:负责协调联络接待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3)社会事业和保障局:负责全镇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依据水利、气象预报的雨情、水情综合分析研究,及时掌握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做好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加强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开展救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的能力意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和灾后救助救济、恢复重建、社会捐助、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工作。

(4)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农业农村局:负责灾区房屋规划、重建和组织实施;负责地质灾害预警;指导地质灾害点监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范工作。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指导全镇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5)卫生院:负责做好灾民救助、抢救伤病员;开展传染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监督测,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组织心理卫生医生赴灾区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6)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疏导救灾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加强治安防范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

(7)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8)供电所:负责灾区各用电线路的抢修维护,指导灾后电力供应恢复工作。

(9)学校:负责协调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安排好灾后学校教学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及时复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重建修复工作,

(10)妇联:协助做好妇女的安抚,调解工作,

6 应急准备

6.1 本乡镇共有集中室内安置点39个,可安置2440户  7320人;室外集中安置点45个,集中安置点可安置4014 户12043人。

6.2物资准备。原则上,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可容纳人员数量贮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建议灾民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8小时内将保障物资(如:米、面、油、盐、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送到避灾安置场所。

6.3 救灾装备。由办公室统一配备救灾必须的车辆、移动电话、计算机硬件、照相等设备和装备。

6.4 人力准备。(1)镇设置灾害信息员两2名(A、B岗)各村设置灾害信息员1名,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建群灾害管理人员队伍。组织民政、卫生、水利、国土资源等各方面灾害管理专业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上、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现场咨询。

3)建立健全与公安、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训、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6.5宣传、培训和演练。镇及各村避灾安置场所制定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放置减灾救灾图标、书籍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每年各村组织不少于2次演练,使所有人熟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指出,及时进行修改。

7 灾害预警

7.1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当地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收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区域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7.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镇、村两级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7.3灾害信息共享,镇应急管理局及时汇总各类灾害信息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8 信息报送

8.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8.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8.2.1灾情初报。镇应急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县应急局报告初步情况,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可越级向市应急局直接报告灾情,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5个小时。

8.2.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应急局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镇应急局每天8时30分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本辖区24时的灾情向县应急局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8.2.3灾情核报。灾情稳定后,乡镇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县应急局初报。

8.3灾情核定

8.3.1灾情核定。由应急局协调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8.4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和倒损房屋情况,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因灾倒房户台账》和《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账》,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9 应急响应

9.1基本要求:

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抗灾救灾、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1)本镇范围内,发生旱灾(干热风灾害),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和其它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村和其他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4)镇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9.1.1启动程序

镇救灾指挥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镇党委书记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由镇党委书记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9.1.2 响应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1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镇应急局及时向县应急局报告灾情。

(4)根据灾区重求及时下拨救灾款物。

5)及时动员和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人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住、有病能医,防治疫病流行。

6)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9.1.3响应结束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镇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

9.2紧急转移:由包村干部和各村两委成员组成转移安置小组,在接受到转移信号时,负责需转移村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9.3生活救助:成立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组成的转移安置小组,负责受灾群众的及时安置,24小时内派出医疗救助分队,并紧急调拨衣被等救灾物资到位。

10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0.1灾后救助。受灾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 等生活困难时,各村委会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10.1.1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村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 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并由镇应急局审核、上报,

10.1.2 救助方案制定

各村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期问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访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问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附难,主要是解决口粮问题。

10.1.3 救助方案实施

各村负责具体实施本区域的救助工作,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镇应急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块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群众,地方政府决定确害开仓借粮的,可动用储备粮。通过开展社会拊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10.1.4 救助措施

各村要积极落实对受灾贫困户的以工代赈、灾欠减免等优惠政策。

10.2 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由乡民政办负资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

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

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

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镇应急局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户台账》。各村要在灾情发生后及时将本辖区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镇应急局

(2)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灾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3)根据各村上报的需恢复重建情况,结合灾核查和上级拨款情况,专项用于各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4)防疫部门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点,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害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11 政策咨询渠道

临涣镇党政办公室 0561-7071004



 

 

 

 

 

 

 

 

 

 

 

 

 

 

 

 

 

 

 

 

 

附件1

临涣镇区域规划图

 

 


临政11号 临涣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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