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坪镇社会事务办工作职责

来源:南坪镇发布时间:2023-12-06 10:10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镇退伍士兵安置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申报和优待工作;组织拥军优属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运送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镇防灾减灾工作。

(四)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五)负责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全镇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镇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批报批,地名标志的规范设置和维护管理,以及标准地名使用的检查监督等工作。

(六)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负责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协调实施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

(八)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负责老年人、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养老院正常开展工作。

(十一)承办镇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田春艳

办公电话:0561-7035096

办公地点:南坪镇政府门楼左边第一个办公室

邮编:235126

邮箱:npzdzb7032260@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网址:https://www.sxx.gov.cn/zwgk/public/content/1717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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