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和政策

来源:南坪镇发布时间:2022-10-24 11:27文字大小:[    ]背景色:       

资金筹集及补助。统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对纳入2020年度改造计划的对象户进行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3 万元,4 人以上户(含4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修缮加固户0.8万元。边缘户重建房屋户2万元,修缮加固户根据“一户一方案”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据实进行补助,户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0.6万元。边缘户危房改造由县财政统筹资金进行补助。

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各镇要制定兜底解决的具体办法,可以通过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渠道,解决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精准确定改造对象。各镇要依据改造对象信息,对其住房进行全面鉴定、建立危房户台账,做到改造对象身份信息准确无误、住房状况鉴定结果科学准确。

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身份识别以县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住建、扶贫、民政和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夯实基础 工作,精准确定改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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