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坪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直各部门、各村:
现将《南坪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坪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日
南坪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提升南坪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主要围绕“清洁村庄环境、整治农户庭院、改善个人卫生习惯”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清洁村庄环境,实现“六清一拆”。即:村庄陈年积存垃圾是否清理、村内沟塘是否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 (畜禽养殖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是否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是否清理、废旧广告牌是否清理、无功能建筑是否清理;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是否拆除。
(二)整治农户庭院,实现“四净两规范”。重点围绕“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物资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开展排查,引导农户自行维护好家庭和院落环境卫生。
(三)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重点围绕“勤洗澡、勤换衣、勤打扫、勤收拾,积极参与村民自治、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开展宣传引导,逐步转变农民思想观念,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二、重点工作
(一)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会、流动宣传车、横幅标语、包队干部到村民小组与群众面对面召开人居环境宣传动员会、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号召广大村民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整治的中来,宣传引导群众转变环境卫生观念。
(二)评先树优
各村以“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为评先树优依据,设定分值,由包队干部和村民代表每周对户上卫生进行打分,通过积分制每月前几名的获得“清洁卫生家庭”或“文明卫生家庭”荣誉称号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表彰会可以在村里开,也可以在学校开,由受表彰的子女领奖,以多种形式充分体现评先树优的重要意义。每季度各村将家庭卫生较好的户推荐到镇宣传部,由镇组织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家庭卫生较好的户,镇级再给予表彰鼓励。评先树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评比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充分显示示范带动作用,以促进人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三)村规民约
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将人居环境整治及长效机制纳入本村村规民约,让广大群众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治理,主动参与村民自治。
(四)网格长制
人居环境治理实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四级包保、建立网格长制。镇党委书记、镇长任一级网格长,镇直各单位各部门包保到村,其中部门负责人与包村干部、各村书记任二级网格长,包队干部任三级网格长,各村民组每20至50户再推选一名村民代表或党员或农村五老人员任四级网格长。各网格长对其包保范围内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负总责,对于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承担相关责任,对于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村要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全面落实镇工作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要统筹工作经费, 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充分发动群众,坚持群众主体,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运动式整治,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二)压实责任
镇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综合协调,具体抓落实,镇人居环境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村庄清洁行动、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镇妇联、团委、乡村振兴站督促指导四类人员农户庭院整治;镇环保站负责督促指导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镇宣传部负责督促指导农村地区文明创建;社会事务办负责督促指导村民参与环境整治和村规民约完善;南坪卫生院、任集卫生院负责督促指导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卫生创建,美丽办、农综站负责督促指导历年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三)强化奖惩
对于在各级考核中成绩突出,为我镇赢得荣誉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在考核中落后影响全镇考核结果的村予以通报批评、表态发言、经济处置,直至组织处理。
附件:镇直各单位各部门包保名单
附件:
镇直各单位各部门包保名单
序号 |
村名 |
包保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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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桃花村 |
计生办、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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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王村 |
工会、妇联、人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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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香山村 |
退役军人服务站、任集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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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家村 |
农综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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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坪村 |
派出所、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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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街西村 |
党政办、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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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路东村 |
人武部、征迁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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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黄沟村 |
公路站、南坪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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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葛圩村 |
宣传办、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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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朱口村 |
经发办、统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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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半铺村 |
社会事务办、市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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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浍北村 |
文体广站、南坪中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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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任集村 |
建设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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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庙台村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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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任圩村 |
环保站、任集中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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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钱铺村 |
纪委、水利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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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坪西村 |
社保所、南坪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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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蔣湖村 |
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美丽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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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太平村 |
组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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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耿庙村 |
乡村振兴站、规划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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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包保单位两个及以上的,排序第一的为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