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坪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来源:南坪镇发布时间:2024-03-27 15:26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皖安办〔2018〕26号关于开展全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普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预案分类分级机制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消防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经济安全事件、群众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等。

按照社会危害程序、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镇、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五、组织指挥

(一)领导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必须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项重大政策、决定由镇党委、政府确定。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政府设立应急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为主要成员,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民兵应急分队、卫生院、广播站及镇有关部门为应急主体。镇政府并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二)工作机构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以下基本应急行动组。

1、综合协调组。由分管领导牵头,事件主管办公室领导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批示精神,协调专业应急机构和事件主管办公室、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2、治安救助组。由武装部长牵头,派出所、民兵应急分队等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警力和专业力量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头实施警戒,维持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等。

3、工程抢险组。由分管镇村建设的副镇长牵头,镇建管所、土管所、供电所、事发地村(社区)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开展工程抢险、加固和清理现场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镇长牵头,卫生院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5、信息宣传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委员牵头,镇政府信息部门、镇广播站等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等文字材料,开展新闻报道等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社会事务办等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指挥部要求,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采办各类应急物资,提供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车辆和生活保障。

7、环境处理组。由分管镇村建设的副镇长牵头,镇建管所、规划办、水利、卫生等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诮除危害,并对潜在的危害继续监控。

8、调查处理组。由镇长牵头,有关专家、事件主管部门、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调查事件起因,分析各方、各类责任,评估处置结果;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处理死难人员尸体、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协调灾后重建;根据具体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而必须采用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法律援助。属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六、应急保障

1.突发事件发生后,所需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从镇应急储备库中调用,不足的从各村、各单位、各企业统一调用,或其他单位借用,必要时向上级请求提供支援。

2.突发事件现场先期处置队伍由公安派出所、城管队、退役军人服务站、卫生院、司法所、安监办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3.组建突发事件志愿者队伍,成员包括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镇村医院工作人员、青年教师、共青团员、各村民兵等。

4.紧急避难所设在突发事件发生地就近的中小学校、村部,镇文化广场、镇区内公园,镇体育场、包括镇政府、敬老院、镇其他中小学及镇其他办公场所等。

5.后勤生活保障地点由镇应急办根据事件发生地就近安排,资金由镇财政全额提供,缺口部分向上级请求支援。镇应急办从镇食堂或就近餐饮店为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费用由镇政府统一结算。

6.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安全事故灾难类、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它。办公室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完善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

七、保障应急预案贯彻执行的措施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干部职工或相关部门或个人,必须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各组在接到报告或指挥部命令后,必须全力以赴迅速组织人员、车辆、器材以及资金、食物等赶赴现场进行救援,由指挥部通知并督促落实到位。

八、预案的管理和要求

1.该预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并印发给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2.各相关单位收到此预案后,应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阅读和系统布置、安排,准备好必要的物质器材,以待应急。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得有半点马虎、懈怠,必须高度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