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韩村镇小李家纪念馆展厅升级互动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来源:韩村镇发布时间:2024-03-18 08:21文字大小:[    ]背景色: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名称: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濉溪县马店新村西南 50 米(基地北路北)

联系人:王飞

电话: 139658599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濉溪县世纪辉煌三单元507

项目负责人:张工

电话:0561-6088618;15256083835

 

项目名称和编号

 

名称:濉溪县韩村镇小李家纪念馆展厅升级互动服务采购项目

编号:DCYB-2024-04

 

中标(成交)

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郑州典毅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西方圆路北金晨嘉园二期10号楼1单元26层261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价:278000.00元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日期

 

 

2024315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2024318

 

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提出质疑的时间、

地点、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栏。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淮北市濉溪县世纪辉煌三单元507;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561-60886181525608383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人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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