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韩村镇行政审批服务指南(五保对象入农村敬老院的批准)

来源:韩村镇发布时间:2024-04-26 10:21文字大小:[    ]背景色:       

韩村镇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行政审批事项共4项)

一、审批事项名称:

五保对象入农村敬老院的批准

二、审批事项类别:

政府部门行政审批

三、办理单位

韩村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

四、受理对象

入农村敬老院的五保对象

五、审批依据

1、《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五保对象人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订人院协议。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人院自愿,出院自由。”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三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六、审批流程图

 

七、咨询与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韩村镇社会事务办 0561-7012539

监督方式:韩村镇政府办公室 0561-701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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