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今天夜间我县将有一次强降水天气过程,全县雨量普遍在50-100毫米,南部局部超100毫米。根据《濉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于6月19日16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一要高度重视本轮强降水天气过程,落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各级防汛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到岗到位,指导开展防汛救灾。二要密切监视天气发展趋势,加密监测预报预警,高频次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主动防范避险。三要做好涉水旅游景区景点、户外广告牌、临时建(构)筑物、在建工程、易涝积水区、下穿立交桥、老旧危房、采煤沉陷区、高空和水面作业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管控。四要严格落实“三个紧急转移”要求,坚决果断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避免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当机不断的情形发生。五要做好水情监测和安全管理,加强巡查防守,科学精准调度水利工程。六要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调运准备,强化抢险救援队伍备勤,对防汛相对薄弱地点预置队伍、装备,高效处置突发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行动。七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突发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处置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濉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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