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加快危房拆除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村庄无人居住危房问题,彻底消除危房安全隐患,根据前期脱贫攻坚大排查结果,结合当前全镇无人居住危房现状,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就集中攻坚推进危房拆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按照应拆尽拆的原则,村级每拆除一处无人居住危房,镇财政给予2000元拆除工作经费,村级可以从该项工作经费中给予被拆除农户适当清运费用。对于享受危房改造的对象或其他项目拆迁涉及到的危房,不给于专门拆除工作经费。拆除工作考核及兑现奖惩时限从2020年3月25日开始,4月8日结束。
二、建立奖惩机制。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危房拆除工作建立奖惩机制。以各村上报大排查无人居住危房数量为基数,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比例排名前九名且完成比率超过50%的村,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镇政府分别给予6000元、5000元、4000元奖励,奖金用于奖励在危房拆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分配奖金比例最高不超过50%。拆除比例排名后三名且未完成50%的村,村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大会上作检讨发言,并限期一周内完成比例必须超过50%。 延期后仍未完成的,对该村主要负责人予以组织处理。因危房问题在省、市、县各级扶贫考核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以纪以规追究村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村级要做好拆除危房资料留存,拆除每处房屋需保留拆前、拆中、拆后三张图片,并做到一户一档备查。危房拆除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形成汇总表上报到镇城建所,汇总表需村书记、主任、镇包村干部、扶贫工作组长共同签字确认。镇里组织相关单位对村上报数据按照不低于30%比例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请各村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无人居住危房拆除工作作为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安全生产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集中攻坚,统筹推进,确保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五沟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