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征集】关于《2020五沟镇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方案》的意见征集

来源:五沟镇发布时间:2020-10-09 16:59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村、各镇村居民:

现将我单位牵头起草的《2020五沟镇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方案

(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根据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1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纸质版或电子版反馈至五沟镇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李奇,电话(传真):0561-7869200 ,邮箱wgz7869200@163.com。

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质量、安全,规范工程建设与验收,根据《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濉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我镇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第一条:空间要求

1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2、室内净高不低于2.40米,不得高于3.8米。

第二条:选址要求

危改房选址原则上在原址重建,确需重新选址的应避免在沟塘边、低洼或软弱地基上建设。

第三条:基础要求

危改房基础应根据房屋荷载情况、相关规范规定的房屋降沉要求等选择毛石基础、混凝土基础、砖放脚基础、灰土基础等基础形式,达到基础设计承载力要求。

第四条:主体要求

危改房主体结构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的当地抗震设防烈度,按照《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采取抗震措施(《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

第五条:墙体要求

1、墙体布置完备,在平面、竖向与门窗洞口形成围合空间。

2、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性要求,无竖向歪斜。

3、表面平整,有防水防潮处理措施,外墙勒脚做防水处理高度不低于0.6米,当采用灰浆抹面时,抹面层干净整洁,没有明显龟裂、空鼓、剥落现象;当外墙采用清水砖墙时,应进行勾缝处理。

第六条:门窗要求

1、根据使用需要合理设置门窗,玻璃、窗扇、门板等构件要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

2、门窗洞口顶部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过梁,门窗整体达到正常使用及遭遇暴雪、大风、暴雨时的安全性要求。

3、安装到位,门窗框、扇无变形,开启灵活,关闭严密。门窗框与洞口边缘连接紧密、抹灰平整,窗台表面处理平整。

第七条:梁、现浇板的结构要求

1、达到设计、施工规范及设计承载力要求。

2、表面平整,截面尺寸准确,梁的挠度变形及柱的垂直度符合相关规定。主要受力和连接部位无露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等现象。

第八条:屋面要求

1、围护构件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

2、屋面结构安全可靠,屋面整体达到正常使用及遭遇地震、暴雪、大风、暴雨时的安全性要求,无漏雨、渗水现象。

3、采用坡屋面时,瓦片铺设整齐、匀称,粘贴牢固,搭接严密,檐口平直。当屋顶存在掉落灰土、烟尘等隐患时,应采取隔层措施,隔层结构安全、构件完备和平整洁净。

4、采用平屋面时,屋面找坡符合规范要求,找坡面层平整、无积水、明显裂缝等现象。

第九条:其他要求

1、室内地面应硬化,硬化层平整。

2、室内电线应穿管敷设,合理布置线路及电器插座,严禁乱拉乱扯,保证改造后的用电安全。

3、安全饮水要有保障。

4、配套建设卫生厕所。

5、门前道路需平坦通畅。

第十条:异地房屋建好后,危房必须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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