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沟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细则

来源:五沟镇发布时间:2021-01-05 15:50文字大小:[    ]背景色:       

    第一条  参与考勤范围为镇机关全体职工(含聘任制工作人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5:20,因季节性变化或临时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以党政办通知为准。

    第二条  职工考勤以打卡机记录为准,具体情形分为按时到岗、迟到、早退、旷工四种。

    第三条  打卡时间为上午8:00以前,下午5:20以后。

    第四条  上午8:00以后打卡、未打卡,但下午打卡的定为迟到;上午按时打卡,下午未打卡的定为早退;上午、下午均未打卡的定为旷工。

    第五条  因工作需要迟到、早退的,由本人报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后,记录为按时到岗。

    第六条  事假、病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时间一天的假条由分管领导签字,一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共同签字。因紧急情况未提供请假条的,由本人在三个工作日内补报到党政办,否则记为旷工。

    第七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按照法律规定,可在上午推迟一个小时打卡,或在下午提前一个小时打卡。

    第八条  打卡机的保管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一周出勤情况由党政办在次周公示,年终公示全年出勤情况。

    第九条  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年终评先评优和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对出勤情况较差的工作人员,由镇纪委、组织部共同约谈,并在全镇通报,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超过半年的,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第十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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