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沟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来源:五沟镇发布时间:2022-06-09 09:11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2022年6月到2023年6月在五沟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现将五沟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2年6月9—2022年7月9日),并征求社会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濉溪县五沟镇党政办公室。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发送至0561-7869200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wgz7869200@163.com

 联系电话:0561-7869200。


                                 2022年6月9日

     

      五沟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2022年6月到2023年6月在五沟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溺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严管长抓、常态长效,全面压实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监护责任,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屏障。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河湖、溪流、池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底前完成)。

各村、各部门和各学校要根据省、市、县、镇工作安排,迅速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各村、各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1.宣传教育全覆盖。各村、各部门和各学校要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要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结合近期发生的溺水事故,通过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十个一”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假前);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要延伸宣传教育触角。各村、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和微信群方式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在街头、广场、重要河流闸涵等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一批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版面,实现全覆盖。要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组织村委会利用大喇叭等形式循环播报防溺水安全提醒。三要强化救护技能培训。配合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要配合县游泳协会、蓝天救援队等定期组织“预防溺水自己自护”宣传培训,帮助青少年儿童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学规划,加强排查干预,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确保及时诊断、及时治疗。

2.排查整改全覆盖。一要开展一次排查起底。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内水体等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要开展一次整改管控。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要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各部门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要将水深、危险程度等要素标识出来),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3.联防联控全覆盖。配合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村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子,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各村要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各管理单位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镇城建所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镇安监办要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矿坑防溺水措施;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日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镇国土所要加强对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宣传部门要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

4.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和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要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各村要充分发挥镇、村河(湖)长作用和包村干部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嬉水、游泳人员。镇派出所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总结提升、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阶段(2022 年12月底前)。

加大对专项行动中好典型好做法的总结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各村、各部门和各学校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制定预防溺水工作严管长抓、常态长效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6月底前)。

镇纪委等相关部门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村、各校开展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验收,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和各学校要成立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要确定专人,履职尽责,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维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强化应急值守。各村、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坚决打击谣言滋事等行为。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村、各部门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值守等情况, 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四)严肃考评问责。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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