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关于实施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无人飞防)的通告

来源:五沟镇发布时间:2026-04-17 16:12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关于实施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无人飞防)的

    

 

为促进稳粮增收和提质增效,推进品牌粮食生产和良种基地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小麦赤霉病实施统防统治(无人机飞防)全覆盖防治作业(以下简称飞防)。为保证广大居民在飞防作业期间工作、生产和生活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飞防时间拟定于419日至426日。每日630-18:30

二、飞防区域

全县小麦种植区为无人机施药防治区域。

三、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航空法规和规定,避免在限制区域、禁飞区域或人口密集区等场所飞行,确保无人机飞行安全。务必保持无人机在视线范围内,避免失控造成意外事故。

    2、在飞防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孔明灯、航模及其它低空飞行器等危险物品。
    3、在飞防作业时段内,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区域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确保飞防作业安全。
    4、飞防用药全部是防治小麦赤霉病的杀菌剂,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地勤人员要将农药包装物全部回收,飞防区域的群众不必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5、飞防区内除小麦以外的其它作物种植区、畜禽养殖区、渔业及蜜蜂等特殊种、养区进行统计标注,并通知到户,要求签字确认。以上种植、养殖户要积极配合,主动到镇农业农村和城乡建设(乡村振兴)中心登记备案,以便进行标注,在飞防中规避。各种植、养殖户要采取积极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6、飞防区域禁止一切可能妨碍防治、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对违反公告规定事项,影响、甚至危害到飞防正常作业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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