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流程
一、 持公立医院农合报销结算单至乡镇民政办公室申请:符合规定大病病种,可报费用减去农合已经报销费用超过两万元。(享受低保、五保、优抚人员在淮北,宿州非定点医院或外地医院住院都可报销)意外伤害不属于医疗救助。
二、 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救助审批表,准备所需材料:申请书,收入证明,病人及户主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照片,粮补存折复印件,农合结算单,县农合站证明,病例。
三、 材料完善并公示七天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