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孩《生育证》审批流程图
本村村委会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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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安徽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2、二孩《生育证》审核流程图
取证:由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委会调查取证并签注意见,报送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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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安徽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3、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流程图
实施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安徽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核流程图
申请:独生子女夫妇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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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计生办审核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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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审核合格的独生子女夫妇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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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安徽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
5、农村五保户审核流程图
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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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初步审核,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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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调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调查审核,报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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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发放五保证及领款存折,按季(月)到银行领取五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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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第七条。
6、残疾人证审核流程图
申请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由镇残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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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复核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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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7、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
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并填写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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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在村低保评议小组调查核实后,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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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在公开栏公布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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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上报镇民政所审核,提交镇党委会研究,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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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其享受低保待遇标准,由镇民政所再次公示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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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政所按季发放低保金,并在发放表上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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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淮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濉溪县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
8、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
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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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调查核实后,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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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在村公开栏公布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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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上报镇民政所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交镇党委会研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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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其享受低保待遇标准,委托村委会再次公示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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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政所按季发放低保金,并在发放表上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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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安徽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濉溪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
9、暂住证办理流程图
本人持身份证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暂住地派出所登记、交照片和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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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安徽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10、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图
本人向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准迁证第二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大中专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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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审查后,派出所审查后,符合条件、证件齐全的,当场及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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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11、出生落户登记流程图
携带新生儿医学证明、准生证和母亲或父亲的户口簿向派出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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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审查后,符合条件、证件齐全的,当场及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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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2、死亡注销登记流程图
由家属持死亡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或村(居)委会介绍信向派出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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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审查后,符合条件、证件齐全的,当场及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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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3、身份证办理流程图
申请: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到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照相并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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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派出所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上传数据至省公安厅制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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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审核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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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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