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双堆集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双堆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双堆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2020年度我镇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2条,公开内容包括政府重点工作进展、财政资金、“三公”经费、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房屋征收、人口计生等各类信息。
2.平台建设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今年以来,双堆集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2条,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县党政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镇政府及部门信息公开体系。配合市、县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两次迁移后台平台系统,并整理新版政务公开目录,重点做好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财政资金公开。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改革任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政务服务、证明事项清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批准服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及重点民生领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信息、基本医疗卫生、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减税降费、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组织、户政服务、治安管理、市政服务、土地征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拆迁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公共资源配置、住房保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及社会资本合作(PPP)、公共监管、价格与收费、科技管理和项目、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旅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交通监管、信用信息、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及解读、执行落实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征收土地信息等重点栏目,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事项办理工作,建立了政务公开办牵头办理、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审核把关、多部门协同配合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和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申请范围、申请方式、受理机构,统一依申请办理告知书格式,培训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答复格式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对于不予公开的事项,依法向申请人告知理由、法律依据及救济渠道;规范编制并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目录,各级各部门按月编制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
3.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考核。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异地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县内政务公开培训10次,参与全市政务公开培训2次,同时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员跟班学习。今年以来共开展跟班学习17期,每期学习时间两星期,累计有19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批分期参加了跟班学习活动。学习期间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2019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对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充分调动各单位积极性,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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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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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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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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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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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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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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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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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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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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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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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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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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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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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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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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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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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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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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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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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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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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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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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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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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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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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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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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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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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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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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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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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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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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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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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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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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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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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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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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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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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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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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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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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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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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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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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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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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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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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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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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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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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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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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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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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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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整体工作的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政府职能转变、《条例》修订背景下,还需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改进措施:强化公开功能作用。把握好公开渠道的多样性和平衡性,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等堵点痛点,积极回应关切。组织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不断提升决策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格贯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要求,强化成果应用,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二是信息报送和内容保障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改进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通报、监督检查等制度,细化操作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网络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及时上报进行公开,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动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