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濉溪县双堆集镇2025-2026年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来源:双堆集镇发布时间:2026-01-06 10:53文字大小:[    ]背景色:       

关于下达2025-2026年自然灾害救灾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保障我镇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濉溪县财政局、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5-2026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61号)文件,结合各村冬春救助摸底排查上报人数,将下达冬春救助资金118295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范围和对象

冬春救助对象是本年度遭受自然灾害,且冬春期间生活困难,需政府给予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主要包括: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因灾导致生活困难一般户。

二、严格执行冬春救助标准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优先做好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的救助。原则上,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标准200元/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等特殊群体165元/人;一般户救助标准130元/人。特困群体中特别困难的人员可适当提高标准。

三、救灾资金管理和救助程序

村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并通过财政社保"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严禁将其他损失以救灾救助资金名义发放,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平均发放,严禁弄虚作假,虚造冒领,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他工作要求

要认真填报《濉溪县2025-2026年自然灾害冬春救助人员分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濉溪县2025-2026年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台账》(见附件3),同时各村注意收集纸质材料归档备查,包括:摸底排查时的个人申请,评议会议记录、签到簿、评议照片、公示照片以及现阶段资金分配的会议记录、公示照片。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于1月15前上报到镇应急办,一份放在村里备查。

联系人:陆光;联系方式18156180577

 

附件:1.濉溪县双堆集镇2025-2026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2.濉溪县2025-2026年自然灾害冬春救助人员分类情况统计表

3.濉溪县2025-2026年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台账

 

 

 

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        

2026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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