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铺镇乡村振兴办
四铺镇乡村振兴办工作职责
1.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认真执行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衔接资金管理。
3. 负责乡镇乡村振兴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
4. 协助行业部门做好乡村振兴政策落实;
5. 乡镇乡村振兴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指导村、户上档案资料整理;
6. 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宣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营造乡村振兴宣传氛围;
7. 认真完成好镇党委、镇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陈孝超
联系电话:0561-7091005
邮箱:sp7091301@126.com
邮编:235115
办公地点:四铺镇政府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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