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一孩证、二孩证、流动人口婚育证;
二、代理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付业务、提供劳务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
三、办理民政优抚材料登记上报;
四、受理政策法律咨询、种养殖农产品销售、农业科技咨询和服务;
五、接受群众来信来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受理农民负担咨询和举报;
六、办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服务;
七、其他农村基层党务工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中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
八、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