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铺镇2022年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二、排查方式
(一)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对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城镇燃气、教育、特种设备、工贸、烟花爆竹、电力等行业领域,以及针对近期省内外重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二)坚持部门、行业为主和属地监管相结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政府要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
(三)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及牵头单位
(一)电力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情况,尤其是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作业的现场管控,杜绝冒险作业、违章作业,严防由于抢工期、超能力作业引发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隐患。督促各电力企业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减少设备非计划停运。(责任单位:供电所)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加油站及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职工的安全技术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烟花爆竹: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标准;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保管员、仓库守护员日常巡查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经营场所消防器材配备,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责任单位:安监办)
(三)消防及民爆
以夜市排挡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
(四)交通运输
“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情况;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和高危路段巡查情况;打击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装”、非法载客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第四执法大队)
(五)学校
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检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定情况;校舍是否有危房;学校的体育和实验器材、锅炉、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学校的消防器材是否配足、配全;是否及时检查、定期维护更换;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安装到位,安全通道、出口是否通畅等。(责任单位:四铺中心校、五铺中心校)
(六)道路交通
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情况: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情况:排查急弯、陡坡、路段、长下坡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防护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责任单位:交警三中队)
(七)农业(农机)
农业机械行业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情况;农机合作社及服务组织负责人对农机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机库(棚)、储油等场所是否配置防火设备,建筑、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等情况;农机户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实施安全教育情况。(责任单位:农林服务中心)
(八)民政福利机构
执行消防安全工作等有关规定,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应急、安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和有效管理、使用,并建立检查、使用情况登记制度等情况;护理员安全知识培训,消防、水、电安全使用宣传教育等情况;电源及其线路检查和维修情况。(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
(九)特种设备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企业“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执行情况。“三落实”: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二有证”:特种设备使用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一检验”:保证在用特种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并在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一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文化场所和旅游
旅游景点、场所、设施、旅行社、旅游包车、宾馆等日常安全管理情况;旅游车辆、旅游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条件;旅游景点和场所是否存在严重隐患。(责任单位:文体广站)
(十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及燃气站点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重点检查燃气站点安全防护措施消防设施是否齐备。(责任单位:城建所)
(十二)商贸流通行业
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菜市场等高密度人群场所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责任单位:城管中队)
(十三)工业和信息化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业现场施工人员“三违”情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企业内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责任单位:经发办)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细化本地区本行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检查、执法和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挂牌督办,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肃问责问效。镇党委加大问责力度,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