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四发〔2024〕34号《四铺镇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
中共四铺镇委员会 四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铺镇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四铺镇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铺镇委员会
四铺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四铺镇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全镇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濉溪县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全面防范与重点管控秸秆禁烧行为,不断夯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保护改善濉溪县大气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落实“一村一策”,充分发挥村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打赢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确保实现“零火点”,确保不误农时。
三、职责任务
全镇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细化部署、齐抓共管,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行政村:各村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主体,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要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参与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广泛发动群众,修定村规民约,明确奖惩措施,树立包保责任牌,严控留茬高度。用好用活“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与禁烧挂钩政策。备足收割机、打捆机、粉碎机、粉碎还田机、灭茬机、旋耕机、播种机等机械,加大农机管理力度,收缴管理农机手作业保证金,禁止未加装防火罩的机械进地作业。落实秸秆收储、秸秆利用及秸秆粉碎还田等措施,打捆离田区域每500亩至少配置一台(套)打捆机,粉碎还田地块每800亩至少配置1台(套)粉碎还田机。各村成立灭火应急小分队,配备消防器材。各村要按照镇要求设置、增加值守点,加强值守点建设,实施禁烧网格化管理。确保本行政村无火点,顺利播种。负责镇村主次干道清障,禁止打场晒粮堆垛,每天早晨对辖区内的主次干道完成洒水作业。在全面收割完成后,确保各地块在7日内完成秸秆打捆离田。
综禁办:负责全镇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会议筹备、信息材料、督查考核、物资筹备等。在重点时段,根据天气情况,对全镇禁烧工作要求通知传达到位。
宣传办:负责秸秆禁烧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
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筹措和拨付工作;村个人风险保证金收缴及退还;按要求组织人员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各项禁烧奖补资金以及禁烧考核资金核算等工作。
三资代理中心:农机手限茬收割保证金、种植大户禁烧保证金的收缴及退还,发放农机进地作业证。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技术宣传和指导,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方法,负责按禁烧政策审核把关“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现范围。对农机手开展培训,督促按时向村缴纳限茬收割保证金,并提出限茬收割要求。对不服从镇、村管理的农机手,一律拉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我镇作业,对于不配合工作并影响执法的联合收割机手,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镇文体广站: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做好各村广播器材检修,确保正常使用。充分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条幅标语等,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
中航环卫:加大垃圾清运力度,日运日清,禁止焚烧垃圾,发现垃圾焚烧行为,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一律进行前期调查处理,需要拘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移送公安机关继续办理,并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2000元罚款。
总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和10个分片督查应急组进行督查指导。
禁烧执法组:在火点认定组对火点认定后,负责对相关责任人执法、执罚。
分片督查应急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巡查和应急处置,并对片内镇村包保人员考勤,发现缺岗、漏岗、玩忽职守等情况及时上报镇综禁办,电话7091301。
镇应急处置队:镇抽调派出所、城管执法队成员、交通综合执法人员成立应急处置队,配备洒水车3台、城管车辆、派出所车辆统筹调配,负责全镇范围内应急处置、道路清障、禁烧巡查。
包保人员:县、镇、村包保人员要按时驻点,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深入自然村、地块严防死守,确保完成禁烧任务。
值守人员:24小时必须有人值守,不得出现脱岗、空岗现象。值守点备足配齐(摩托车或电瓶车、水桶、扫把、铁锨、手电筒、对讲机)防火器具,驻守巡防责任地块,盯人、盯机、盯地块、盯重点时段,忠于职守,严加看管,确保责任地块秸秆无燃烧。
农户:保证自家秸秆还田或离田,保证不焚烧秸秆,看管好自家地块秸秆限茬,同时不被别人焚烧或连带过火。
农机手:按照镇、村要求限茬作业,确保收割留茬控制在10厘米以下,秸秆粉碎长度8厘米以下。作业机械进地一律加装防火罩,配备灭火器、桶装水、电动抽水泵、对讲机(盯机人员和驾驶人员各一部)、湿棉被等,积极主动向收割村缴纳不少于2000元作业保证金,作业保证金由村统一上交镇三资代理中心,镇三资代理中心依据上交保证金名单发放进地作业证。90马力以下的小型联合收割机以及破旧、老化的联合收割机,禁止进地作业。对发生农机自燃、引燃秸秆的,一律全额扣除收割保证金,移交执法组按规定处理。
种植大户:实行种植大户禁烧保证金制度。种植面积1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缴纳保证金5000元,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缴纳禁烧保证金10000元。各村根据大户种植实际组织收缴、由村统一上交镇三资代理中心,禁烧结束后,对于服从管理,配合禁烧工作的土地流转大户全额退还禁烧风险保证金,对于不服从管理,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不予申报任何惠农补贴。
四、工作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镇成立四铺镇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9个工作片(见附件2),1个工作执法组(见附件3)、3个总督察组、9个分片应急工作组、1个火点认定组(见附件4),负责全镇、各片综禁工作的指挥、督查、协调、应急处置等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禁办),主要负责做好禁烧工作会议筹备和组织协调,掌握火情动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综合督查、督办、考核等工作。
各工作片每日16:30前,将包保片村工作开展情况反馈至镇综禁办,由镇综禁办汇总后上报,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2.技术保障措施。限制留茬高度。以村为单位与农机手签订《秸秆留茬高度收割协议》,限制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下,秸秆粉碎长度8厘米以下。强化留茬高度监管,各村对每台收割机配备1名监督人员,实行24小时监督,对不按要求限茬的农机手,责令其停止作业。实行农机作业保证金制度,每台联合收割机缴纳保证金2000元,凡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上,秸秆粉碎长度8厘米以上的农机手,或无进地作业证者,禁止作业,并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并扣除保证金,纳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在四铺镇从事农机作业。
强化服务,推广免耕直播技术,确保抢时播种。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确保不误农时,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抢时播种,积极推广免耕直播技术,特别是帮助困难户尽快播种,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3.经费保障。按县农业农村局核定的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给予预拨各村2元/亩禁烧启动费用,禁烧结束后按禁烧考核结果对未发现火点的村,拨付剩余奖补资金,其余根据各村种植面积和焚烧火点数与各村分别予以清算。(待县级资金到位后,立即拨付剩余奖补资金)
禁烧期间,全镇自愿参与禁烧的工作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片长、包村干部、各小组组长必须参加)不分节假日,要全员到岗,工作日夜间、节假日值班值守等补助比照省值班应急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禁烧期间,给予镇包片包村干部一定工作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据实结算。给予派出所、应急组、综禁办、督查组一定工作经费。
镇配备宣传条幅、灭火器、铁锨、红旗等物资。为镇包保人员配备禁烧用品。
4.实行禁烧工作风险保证金制度。镇及镇本级工作人员不再缴纳风险保证金。村书记、村主任缴纳7000元个人风险保证金;其他村“两委”干部、包组(包地块)的干部(不含县直公职人员、含计生专干、振兴专干、后备干部)缴纳50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村两委在编名册,由镇组织办提供)。
所有风险保证金要在9月24日下午5:00前交至镇财政账户,再转至县财政专户。
5.开展科技禁烧。按照2024年主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的目标要求,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坚持农机农艺结合,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利用,积极引导培育开展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探索创新秸秆处置消化的模式。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配合完善铁塔高空监控系统的基点、平台建设,通过铁塔高空监控、无人机等,加强对重点区域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非重点时段也要实施不间断巡查管控。
6.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制度。为确保《四铺镇202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收到实效,分别根据各类人员禁烧工作任务,明确各自任务清单(附件5)。
7.建立党员联户包保制度。建立镇党委管总支,总支管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联系农户,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禁烧包保制度。各位党员自家及直系亲属和联系农户的地块,一旦发生火点,逐级按党纪处理。
8.建立财政供给干部包保制度。财政供给干部负责自家及直系亲属地块无焚烧现象,镇直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自家或直系亲属在本镇域内有田块干部职工的镇村住址、家庭关系、地块位置及面积等信息登记造册,并与之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后,将相关材料报镇综禁办。凡自家或直系亲属地块发生焚烧现象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联系包保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9.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包保制度。为体现先进性,发挥表率作用,“两代表一委员”要积极参与禁烧,并帮助、督促直系亲属搞好禁烧工作,否则,予以相应处理。“两代表一委员”因禁烧包保工作不力,自家或直系亲属地块发生火点,对其予以相应处理。对失去先进性和代表性的“两代表一委员”下一届不得提名。
10.建立禁烧工作片(组)制度。全镇划分9个禁烧工作片、20个禁烧工作组。各工作片和工作组负责人由各片片长和包村干部担任,全面负责各片和村禁烧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