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四发〔2025〕5号《四铺镇2025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
中共四铺镇委员会 四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铺镇2025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四铺镇2025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铺镇委员会
四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四铺镇2025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全镇2025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濉溪县2025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全面防范与重点管控秸秆禁烧行为,不断夯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保护改善濉溪县大气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落实“一村一策”,充分发挥村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打赢夏季秸秆禁烧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确保实现“零火点”,确保不误农时。
三、职责任务
全镇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细化部署、齐抓共管,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行政村:各村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主体,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要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参与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广泛发动群众,修定村规民约,明确奖惩措施,树立包保责任牌,严控留茬高度。用好用活“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与禁烧挂钩政策。备足收割机、打捆机、粉碎机、粉碎还田机、灭茬机、旋耕机、播种机等机械,加大农机排查和管理力度,收缴管理农机手作业保证金,禁止未加装防火罩的机械进地作业。落实秸秆收储、秸秆利用及秸秆粉碎还田等措施,打捆离田区域每500亩至少配置一台(套)打捆机,粉碎还田地块每800亩至少配置1台(套)粉碎还田机。成立灭火应急小分队,配备消防器材。各村要按照镇要求设置、增加值守点,加强值守点建设,实施禁烧网格化管理。确保本行政村无火点,顺利播种。负责镇村主次干道清障,禁止打场晒粮堆垛,于每天早晨对辖区内的主次干道完成洒水作业。
综禁办:负责全镇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会议筹备、信息材料、督查考核、物资筹备等工作。在重点时段,根据天气情况,对全镇禁烧工作要求通知传达到位。
宣传办:负责秸秆禁烧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
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筹措和拨付工作;村个人风险保证金收缴及退还;按要求组织人员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各项禁烧奖补资金以及禁烧考核资金核算等工作。
三资代理中心:农机手限茬收割保证金、种植大户禁烧保证金的收缴及退还,发放农机进地作业证。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技术宣传和指导,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方法,负责按禁烧政策审核把关“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现范围。对农机手开展培训,督促按时向村缴纳限茬收割保证金,并提出限茬收割要求。对不服从镇、村管理的农机手,一律拉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我镇作业,对于不配合工作并影响执法的联合收割机手,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镇文体广站: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做好各村广播器材检修,确保正常使用。充分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条幅标语等,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
中航环卫:加大垃圾清运力度,日运日清,禁止焚烧垃圾,发现垃圾焚烧行为,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一律进行前期调查处理,需要拘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移送公安机关继续办理,并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2000元罚款。
总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和9个分片督查应急组进行督查指导。
禁烧执法组:在火点认定组对火点认定后,负责对相关责任人执法、执罚。
分片督查应急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巡查和应急处置,并对片内镇村包保人员考勤,发现缺岗、漏岗、玩忽职守的情况及时上报镇综禁办,电话7091301。
镇应急处置队:镇抽调派出所、城管执法队成员、交通综合执法人员成立应急处置队,配备洒水车3台、城管车辆、派出所车辆统筹调配,负责全镇范围内应急处置、道路清障、禁烧巡查。
农机管理组:切实做好镇区内大型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播种机、旋耕机、灭茬机等农业机械的摸底工作,制定农机应急预案。加强对农机手的教育管理,签订责任书,统一调配使用。
包保人员:县、镇、村包保人员要按时驻点,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深入自然村、地块严防死守,确保完成禁烧任务。
值守人员:24小时必须有人值守,不得出现脱岗、空岗现象。值守点备足配齐(摩托车或电瓶车、水桶、扫把、铁锨、手电筒、对讲机)防火器具,驻守巡防责任地块,盯人、盯机、盯地块、盯重点时段,忠于职守,严加看管,确保责任地块秸秆无燃烧。
农户:保证自家秸秆还田或离田,保证不焚烧秸秆,看管好自家地块秸秆限茬,同时不被别人焚烧或连带过火。
农机手:按照镇、村要求限茬作业,确保收割留茬控制在10厘米以下,秸秆粉碎长度8厘米以下。作业机械进地一律加装防火罩和高质量两用粉碎机,配备灭火器、大水桶、电动抽水泵、对讲机(盯机人员和驾驶人员各一部)等,积极主动向收割村缴纳不少于2000元作业保证金,作业保证金由村统一上交镇三资代理中心,镇三资代理中心依据上交保证金名单发放进地作业证。90马力以下的小型联合收割机以及破旧、老化的联合收割机,禁止进地作业。对发生农机自燃、引燃秸秆的,一律全额扣除收割保证金,移交执法组按规定处理。
种植大户:实行种植大户禁烧保证金制度。种植面积1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缴纳保证金5000元,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缴纳禁烧保证金10000元。各村根据大户种植实际组织收缴、由村统一上交镇三资代理中心,禁烧结束后,对于服从管理,配合禁烧工作的土地流转大户全额退还禁烧风险保证金,对于不服从管理,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不予申报任何惠农补贴。
四、工作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镇成立四铺镇2025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9个工作片(见附件2),1个工作执法组(见附件3)、4个总督查组、9个分片督查应急组、1个火点认定组、1个农机管理组、1个镇应急大队(见附件4),负责全镇、各片综禁工作的指挥、督查、协调、应急处置等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禁办),主要负责做好禁烧工作会议筹备和组织协调,掌握火情动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综合督查、督办、考核等工作。
各工作片每日16:30前,将包保片村工作开展情况反馈至镇综禁办,由镇综禁办汇总后上报,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2.技术保障措施。限制留茬高度。以村为单位与农机手签订《秸秆留茬高度收割协议》,限制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下,秸秆粉碎长度8厘米以下。强化留茬高度监管,各村对每台收割机配备1名监督人员,实行24小时监督,对不按要求限茬的农机手,责令其停止作业。实行农机作业保证金制度,每台联合收割机缴纳保证金2000元,凡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上,秸秆粉碎长度8厘米以上的农机手,或无进地作业证者,禁止作业,并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并扣除保证金,纳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在四铺镇从事农机作业。
强化服务,推广免耕直播技术,确保抢时播种。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确保不误农时,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抢时播种,积极推广免耕直播技术,特别是帮助困难户尽快播种,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3.经费保障。按县农业农村局核定的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给予预拨各村2元/亩禁烧启动费用和2万元应急队工作经费,禁烧结束后按禁烧考核结果对未发现火点的村,拨付剩余奖补资金,其余根据各村种植面积和焚烧火点数与各村分别予以清算。(待县级资金到位后,立即拨付剩余奖补资金)
禁烧期间,参加禁烧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工作组在村就餐,并给予各村一定伙食经费。各工作组、综禁办工作人员的考勤由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考勤情况需每日上报至镇综禁办。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的值班值守补助参照省应急值班工作补助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超过中组部关于乡镇干部待遇的相关规定。
禁烧期间,给予镇包片包村干部一定工作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据实结算。给予派出所、应急组、综禁办、督查组、火点认定组、镇应急大队一定工作经费。
镇配备宣传条幅、灭火器、铁锨、红旗等物资。为镇包保人员配备禁烧用品。
4.实行禁烧工作风险保证金制度。镇及镇本级工作人员不再缴纳风险保证金;村书记、村主任缴纳10000元个人风险保证金;其他村“两委”包组(包地块)的干部(不含县直公职人员、含计生专干、乡村振兴干部、后备干部)缴纳60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村两委在编名册,由镇组织办提供)。所有风险保证金要在5月24日下午5:00前交至镇财政账户,再转至县财政专户。
5.开展科技禁烧。按照2025年主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的目标要求,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坚持农机农艺结合,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利用,积极引导培育开展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探索创新秸秆处置消化的模式。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配合完善铁塔高空监控系统的基点、平台建设,通过铁塔高空监控、无人机等,加强对重点区域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非重点时段也要实施不间断巡查管控。
6.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制度。为确保《四铺镇2025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分别根据各类人员禁烧工作任务,明确各自任务清单(见附件5)。
7.建立党员联户包保制度。建立镇党委管总支,总支管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联系农户,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禁烧包保制度。各位党员自家及直系亲属和联系农户的地块,一旦发生火点,逐级按党纪处理。
8.建立财政供给干部包保制度。财政供给干部负责自家及直系亲属地块无焚烧现象,镇直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自家或直系亲属在本镇域内有田块干部职工的镇村住址、家庭关系、地块位置及面积等信息登记造册,并与之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后,将相关材料报镇综禁办。凡自家或直系亲属地块发生焚烧现象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联系包保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9.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包保制度。为体现先进性,发挥表率作用,“两代表一委员”要积极参与禁烧,并帮助、督促直系亲属搞好禁烧工作,否则,予以相应处理。“两代表一委员”因禁烧包保工作不力,自家或直系亲属地块发生火点,对其予以相应处理。对失去先进性和代表性的“两代表一委员”下一届不得提名。
10.建立禁烧工作片(组)制度。全镇划分10个禁烧工作片、20个禁烧工作组。各工作片和工作组负责人由各片片长和包村干部担任,全面负责各片和村禁烧工作。
五、严格奖惩
1.为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发生火点(指卫星火点、省、市、县、巡视组发现确认的火点)的村严肃问责,严惩第一把火的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科级以上的包保人员按照上级文件进行处理。对镇包村的班子成员按照市县有关文件进行严肃追责,直至撤职。
对火点村的镇包村干部严肃问责,直至撤职。
对火点村的村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或依法罢免,并全额扣除禁烧保证金。
对包组(地块)包机械的干部予以免职或依法罢免,并全额扣除禁烧保证金,同时该村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对因禁烧失利而被免职或依法罢免的村主要负责人及“两委”其他成员,同时交纪检监察部门,对其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理。
对再次发生火点或火点较多局面失控的,以及因火点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将按市、县文件执行。
2.对镇级及以上秸秆禁烧巡查组巡查发现火点,对处置不当的视情节给予严肃问责。
对于发现的火点,及时扑灭(5分钟内),未造成影响的(过火面积较小,不超过1亩),对镇村干部通报批评处理,免予经济处理;对于发现的火点,虽及时扑救,但造成一定影响的(过火面积较大,超过1亩以上),给予镇村包保干部、村主要负责人至少诫勉谈话处理,处以村主要负责人2000元、镇、村包地块人员500元、片长200元罚款,用于镇村秸秆禁烧工作。
对于发现的火点,无人扑救,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过火面积较小),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党政纪处分,全额扣除村两委成员及村工作人员半年绩效工资。
对于发现的火点,无人扑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被卫星拍到火点或者被省、市、县暗访组发现记为火点或过火面积较大),将对村主要负责人直接免职或依法罢免,相关责任人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其他焚烧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露天焚烧秸秆的,报请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进行前期调查处理,需要拘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移送公安机关继续办理,并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2000元罚款;对被动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消防救援局依法调查处理,并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罚款收缴后,按相关程序用于秸秆禁烧和耕地保护。对地块有主动焚烧行为和被动过火现象的农户,在上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花名册时,该类农户不在补贴之列,不得享受农补。
4.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处理。
5.按县、镇考核结果,对完成夏季禁烧工作目标任务的村级相关工作人员,全额返还禁烧保证金并等额补贴(县级财政不足部分由镇本级财政列支)。
6.对于发生火情等瞒报、漏报、故意隐瞒、阳奉阴违,从重从严处理,对于发现问题积极上报、在禁烧工作中起积极作用的,酌情从轻处理或免于处理。
7.根据指导意见中工作要求制定工作细则(见附件6),督查组依据考核细则对各村进行督查。
8.禁烧工作结束后,对在禁烧工作中表现优异的镇、村工作人员进行表彰,予以一定奖励,同时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方面优先考虑。
六、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镇召开动员大会,与各村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责任书,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掀起秸秆禁烧宣传攻势。各村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召开两委会、党员、村民代表会、群众大会、农机手会,利用广播宣传禁烧政策。村包组干部以自然庄为单位逐户座谈,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奖惩措施,特别是“焚烧秸秆,拘留、罚款、扣农补”政策,要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镇、村通过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墙体标语等方式加强宣传。每个行政村要在主要路口和镇、村主要道路上悬挂秸杆禁烧横幅标语,每个自然庄悬挂标语不少于2幅。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强大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禁烧自觉性,形成不能烧、不敢烧、不烧也能种,并主动防止被烧的良好局面。中心校要在夏收前组织中小学生学习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好处和相关政策,号召广大中、小学生以“小手拉大手”影响家长自觉参与禁烧行动,在全镇形成浓厚的秸秆禁烧宣传氛围。
2.加强联防联控、实施网格化管理。镇运用“蓝天卫士”设备对全镇禁烧区域实施监控。各村要组织力量,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加强收割、还田、收储、播种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实行跟机监控,逐田验收,由村安排人员跟踪监控,做到“一机一人”全程监控,确保每台机械、每块地块都有专人看管,确保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下,秸秆粉碎长度8厘米以下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做到收割一块,及时还田或离田一块,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3.细化工作部署、实行挂图作战。镇制定禁烧工作作战图,配备消防车3辆,各工作片相应配备督查应急车辆。
各村流动喷灌或简易洒水车不低于2台,旋耕机按每1500亩1台配置,每村至少配置4台,所有机械5分钟内开展有效扑救;各村要成立应急分队,并按镇应急大队管理要求抓好落实。
各村要在包保地头树立一块公示牌,标明村名、包保面积、秸秆利用方式以及镇、村包保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实现禁烧工作精细化。要求每1000亩地至少设立一个值守点,24小时必须有人值守,不得出现脱岗、空岗现象。配备巡查人员不少于3名,每个值守点要有扫帚、铁锨、灭火器、水桶、帐篷、简易床、手电筒,并配备摩托车或电瓶车不少于2辆。巡逻车上配备铁锨、扫帚、手电筒等灭火巡查工具,发现情况随时处理。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村人、车流量较大主次干道、生产道路等重点风险区域设置隔离带,重点部位报综禁办报备,隔离宽度不低于20米,风险区域排查不到位发生认定火点的从重处理;外县、外镇接壤地块、主次干道两侧要建立防火隔离带,隔离带宽度不低于50米,2天内完成隔离工作。发现一处未落实,对村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用于镇村秸秆禁烧工作。
4.加强农机保障。切实做好镇区内大型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播种机、旋耕机、灭茬机等农业机械的摸底工作,制定农机应急预案,成立农机应急分队,落实好机械与地块对接工作。加强对农机手的教育管理,签订责任书,统一调配使用。落实干部包机械、机械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做到人、机、地有机结合,收、种、禁一体化作业。各村于5月24日前,上报农机现有数量及机械缺口,打捆机拥有量按照每500亩地配备1台小方捆打捆机(大圆捆按1000亩一台配备)的标准计算,5月24日前上报镇综禁办备案,25日至29日镇将派人逐村检查验收,对于配备不到位,每台扣除不低于5000元的村工作经费,对未按时备足打捆机的村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直至免职,决不姑息迁就。
5.落实秸秆离田集中堆放制度(见附件7)。各村要落实好集中堆放制度,充分利用已建成的规模化秸秆集中堆放中心,集中堆放秸秆,并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各村要派专人引导运输,严加看管,监督落实防火要求。严禁在田间、地头、沟渠、河道、路边、树下等处堆放秸秆,确保秸秆“集中存,不焚烧”。凡经检查达不到要求的,直接追究村组有关人员责任,各村要于5月24日前将秸秆离田方案报镇综禁办备案。
6.统一禁烧标识。参与禁烧的所有车辆一律悬挂禁烧标识和标语;镇、村禁烧包保人员统一配发小红帽、红袖章(宽10厘米,可用于丈量限茬高度)。
7.严肃工作纪律。镇、村包保人员要认真遵守禁烧工作纪律,严明政风政纪,恪尽职守,坚守岗位。1.对违反纪律要求的,各级督查组认定缺岗漏岗1次,即刻取消参加禁烧资格,并扣除全额生活补贴。2.在禁烧关键期(以镇综禁办通知为准),请假或有事不能参加禁烧工作,生活补贴等禁烧待遇结算至请假之日,请假后不再安排参加禁烧工作。3.对于不服从镇村管理、工作不积极、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人员,取消当季禁烧资格,当年不允许参加禁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