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高美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路灯,建设美好乡村的建议”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充分沟通与协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将民生工程与美丽乡村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村庄净化、序化、美化、绿化、亮化工作,着力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乡村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对于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深表感谢。收到提案后,我镇立即组织专人负责,并主动与您进行面对面沟通协商,就提案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和可行路径深入交换意见,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力求提案办理高质高效。经过前期调研与协调,目前已形成以下办理意见: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积极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各类相关专项资金,优先将路灯安装项目纳入申报计划,力争通过项目化方式推动亮化工程实施。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与相关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的联系对接,积极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赞助等多种形式参与乡村亮化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强化村集体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各村集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四议两公开”等方式,筹措部分资金用于路灯建设的配套投入以及建成后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建得好、用得住。
政协提案凝结着委员的智慧心血,承载着群众的期盼嘱托。衷心感谢您对四铺镇民生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切关心与大力支持。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提案办理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做到“办好一件提案、赢得一份支持、凝聚一份共识、解决一个问题”,切实把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四铺镇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四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