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2-26 16:55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主要的工作措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2018年工作安排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濉溪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沱河路92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61-6072027;邮政编码:235100)。

一、主要的工作措施

(一)抓制度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在修订完善原有的《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的基础上,新建了《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制度》、《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等相关制度,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管。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安排专人负责,采取日读网、周总结、月提醒、季通报、年评分的方式,加大对各公开单位工作督查考核频次和力度,使各单位时刻绷紧政务公开这根弦,确保工作不断档、人员不懈怠。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将考核分值由原来的1分提高到4分,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地位。

(二)抓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务公开业务精兵。一是确保人员素质稳定。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业务员队伍建设,挑选8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敬业的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并搭建了短信平台和政务公开工作QQ群和微信群,强化日常管理和工作交流。二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一年来先后11次组织政务公开人员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政务公开新版使用培训会、第三方测评结果通报会等机会开展业务培训,传达学习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坚持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员跟班学习。2017年,我县继续延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制度,并在今年10月份开展了新任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员跟班学习,一年来先后开展了23期跟班学习活动,累计有58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批分期参加了跟班学习活动。

(三)抓工作保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一是积极引入第三方服务。积极与省内知名第三方开展业务合作,通过定期检测、集中培训、对标整改等方式,确保我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走上规范化,工作质量稳步提升。为更好的完成省政府交办的试点工作任务,聘请合工大电子政务研究所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专业指导,为我县试点工作专题调研、梳理公开事项、制定公开标准、提供咨询服务,保证了我县基层试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二是升级改版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省市技术规范和政府网站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县对原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升级改造。新版采用全新EX8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为我县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抓重点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一是明确工作要点。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濉溪实际,县政府及时印发了《濉溪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共确定政务公开工作六个方面37项重点工作,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指标体系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淮北市政务公开工作指标体系汇编的调研编制工作,并按照新下发的《淮北市政务公开工作指标体系汇编》,进行政务公开栏目新标准调整改版工作,促进了政务公开的工作规范开展。三是组织开展基础工作、重点领域、公民个人隐私排查整改工作。我县不定期组织开展基础工作、重点领域、公民个人隐私排查整改工作,现场督促各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全面排查,并严格执行“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通过排查进一步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五)抓统筹协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稳步开展。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8号)文件要求,我县被列为省级试点县,重点围绕“拆迁安置”事项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县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及时成立了濉溪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试点工作动员会,印发了《濉溪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务公开办牵头多次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调研会,就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并于2017年11月制定出台了《濉溪县拆迁安置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濉溪县拆迁安置政务公开事项公开标准》、《濉溪县拆迁安置政务公开事项工作流程图》,试点工作初步取得成果。12月初,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落实会议,进一步部署试点领域工作的落实,督促试点工作涉及单位积极上传相关信息,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试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全县各公开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04条,其中县政府及县直单位公开信息15113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224条,镇政府公开信息7367条。

图1 2017年全县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图(单位:条)

其中,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878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3410条,行政执法信息2135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729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2952条,应急管理信息193条,审计信息16条,重点领域信息4373条。

表一2017年全县各类信息统计表(单位:条)

信息类别

数量

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

878

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

3410

行政执法信息

2135

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729

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

2952

应急管理信息

193

审计信息

16

重点领域信息

437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全县共收到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24件,纸质版依申请公开16件,40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已主动公开8件,同意公开6件,同意部分公开7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19件。

图二2017年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单位: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县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较差;二是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调整频繁,往往难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三是县直有关部门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不强,信息不能完全做到全面及时更新;四是社会舆情回应工作开展不够理想,未能有效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七、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国务院及省、市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以决策公开引领、推动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进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公开。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依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需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加大对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园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质量,不断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民生保障资金、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议提案办理、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针对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采取日常督查、阶段性通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监督考核常态化。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及时下发通报或督办单,限期整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全力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督促试点工作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公开事项、标准的落实,在实践中检验试点成果,不断完善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抓好试点工作中期评估,以优异成绩迎接省政府验收,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全省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先进县、样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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