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1-10 15:42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主要的工作措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2019年工作安排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濉溪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沱河路92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61-6072027;邮政编码:235100)。

一、主要的工作措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今年以来,全县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职务变动,进一步完善县政府及部门领导成员信息,按月发布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定期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做好政府机构、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决策信息、决策部署落实和政府重点工作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财政资金公开。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土地征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化解产能过剩、国有产权交易等重点栏目,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围绕价格与收费、粮食收购、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教育信息、科技管理和项目、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户籍服务、降费和降低要素成本、消费市场运行等重点栏目,推进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公开;围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国有企业信息、食品和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旅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河长制推进等重点栏目,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推动新增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等新增栏目,推进新增领域信息公开。

(二)积极推进新闻发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2018年度在线访谈和新闻发布会工作计划》。由县政府办牵头主办新闻发布会20期,涉及众多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工作,增大了政策的知晓度,加大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及时多样解读政策。出台《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的通知》,按照“归口解读”和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部署,解读方案一经审定,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发布。今年来全县共制作发布政策解读189篇,广泛使用领导解读、部门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在线访谈、政策图解等方式和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一是工作机制制度化。今年以来,我县制定并发布《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信息公开负面清单的通知》等18份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各部分各领域政务公开职责。二是业务培训制度化。我县始终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业务员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推动业务培训制度化。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进行集中培训,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员跟班学习。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培训20余期,大大提高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管制度化。安排专人负责,采取日读网、周总结、月提醒、季通报、年评分的方式,加大对各公开单位工作督查考核频次和力度,使各单位时刻绷紧政务公开这根弦,确保工作不断档、人员不懈怠。

(五)开展2017年度全县政务公开考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规定及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我县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开展2017年度全县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并下发《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17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

(六)积极推进试点工作验收。2017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濉溪县被列为10个省级试点单位之一,重点围绕“拆迁安置”公开事项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一是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多次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调研会,并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我县拆迁安置具体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梳理拆迁安置一级栏目24项,二级栏目52项,制定标准52项,较开展试点工作前6项标准增加了46项,包含的要素更加完备。覆盖了“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公开标准明确了每项目录的公开依据、公开主题、内容要求、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及公开方式(载体)。二是规范平台建设,打造试点专题。确保试点工作规范、科学、健康开展,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濉溪实际,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打造“拆迁安置”领域信息公开试点工作特色专题页面。三是强化试点领域信息公开,保证工作成效。出台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与协同推进机制,确保试点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发布。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试点专题发布信息1000余条,做到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并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采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进行解读。多种渠道开展政民互动,在试点专题开设回应关切专栏,拓宽政民互动渠道,回应群众关心问题,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广泛收集民意,扩大公众参与。四是积极准备终期验收材料,上报省政务公开办。修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事项目录、标准、流程图,对照省住建厅制定的基层试点验收标准、第三方服务机构评估问题明细调整专题页面布局、查缺补漏,开展试点工作自评自查、形成汇报总结,装订汇编资料,上报省政务公开办。

(七)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季度通报。为更好的保障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每季度末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我县全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季度测评,并根据其测评结果,进行季度通报,要求各镇各部门对照问题明细,补缺补差,不断提高各自的政务公开水平及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全县各公开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915条。其中县政府及县直单位公开信息18144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912条,镇政府公开信息9859条。




               图1  2018年全县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图(单位:条)

其中,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885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2254条,行政执法信息2218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896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2430条,应急管理信息233条,审计信息97条,重点领域信息5277条。

表一2018年全县各类信息统计表(单位:条)

信息类别

数量

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

885

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

2254

行政执法信息

2218

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896

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

2430

应急管理信息

233

审计信息

97

重点领域信息

527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全县共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27件,纸质版依申请公开20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已主动公开8件,同意公开11件,同意部分公开4件, 非本部门掌握、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24件。

2018年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单位: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5件,其中不予受理4件,未结案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3件,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准予撤诉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县各镇、各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形势向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兼职多,业务能力不强。二部分单位公开内容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领域还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格式。三解读回应的质量、效果还不够高,意见征集形式单一。

七、2019年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重点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深度、广度,确保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是继续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引入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确保发挥解读实效。进一步发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围绕社会关切及时、权威发声。

三是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督考核。继续做好第三方机构与专业机构独立测评工作,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完善考核奖惩体系,有针对性的加大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力度,强化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

四是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权威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优化技术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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