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
按照县“三定”方案,濉溪县供销社主要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产品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指导全县农村流通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服务社和专业协会,推动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四、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为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的业务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
五、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内设6个职能股室: (各股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公地址:濉溪县城岱河路24号 三楼
办公室 负责人:李绍锋(办电:0561-6077209)
业务股 负责人:王秀松(办电:0561-2222318)
人事股 负责人:杨昭(办电:0561-2222317)
计财股 负责人:黄树田(办电:0561-2222317)
保卫股 负责人:赵斌(办电:0561-2222315)
离退休干部工作股 负责人:陈军 (办电:0561-2222016)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梁煜
工作地点:县城岱河路24号,供销社三楼。
工作职责:主持供销社全面工作。
电话:0561-2221806
邮箱:gxslsf@126.com
办公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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