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

来源:濉溪县发布时间:2026-02-06 16:54文字大小:[    ]背景色:       

按照县“三定”方案,濉溪县供销社主要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产品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指导全县农村流通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服务社和专业协会,推动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四、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为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的业务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

五、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内设5个职能股室: (各股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公地址:濉溪县濉河路190号 二楼

办公室    负责人:杨昭(办电:0561—6077209)  

业务股   负责人:朱瑞秋(办电:0561-6076169)

人事股   负责人:赵斌(办电:0561-6076193)

计财股   负责人:李纯纯(办电:0561-6076208)

保卫股   负责人:李绍锋(办电:0561-6080319)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周宗启

工作地点: 濉溪县濉河路190号 二楼。

工作职责:主持供销社全面工作。

电话:0561-6076239

邮箱:sxgxs6077209@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工作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