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来源:濉溪县发布时间:2024-02-29 10:48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机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农机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机安全宣传、安全技术检验、安全操作、技术指导、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农机行驶证、驾驶证(包括变型拖拉机)的核发、定期检审验、备案,农机操作人员考试、复试及操作证的核发工作。

(四)负责农机维修、农机作业事中事后服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先进适用农机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农机化项目工作。

(六)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及农业机械的报废和更新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创新和发展。

(八)组织和协调涉外农机化经济活动。

(九)指导镇农机化发展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农机管理股

负责全县农机化发展战略调研、农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农机化项目工作;指导全县农机科研、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技术培训、使用维修、作业质量监控、农机化试验、示范、试点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农机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

(二)农机装备股(农机补贴办公室)

负责全县农机装备、报废、更新工作;承担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和审核工作;负责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合作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涉外农机化经济活动。

(三)人事财务股

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考核、评选表彰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和老拖拉机手服务管理;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及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检查、指导工作;负责预算、决算、财务公开工作。

(四)办公室

协调处理中心日常工作;承办会务、文电、档案、信息、机要管理、财务公开工作;负责文件、报告起草和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全县农机化发展方面的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蒋阳光:濉溪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主持工作)主持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办公地址:濉溪县淮海北路423号

办公电话:0561-6074329     

邮箱: 电子邮箱:peng1970.love@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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