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机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农机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机安全宣传、安全技术检验、安全操作、技术指导、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农机行驶证、驾驶证(包括变型拖拉机)的核发、定期检审验、备案,农机操作人员考试、复试及操作证的核发工作。
(四)负责农机维修、农机作业事中事后服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先进适用农机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农机化项目工作。
(六)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及农业机械的报废和更新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创新和发展。
(八)组织和协调涉外农机化经济活动。
(九)指导镇农机化发展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农机管理股
负责全县农机化发展战略调研、农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农机化项目工作;指导全县农机科研、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技术培训、使用维修、作业质量监控、农机化试验、示范、试点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农机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
(二)农机装备股(农机补贴办公室)
负责全县农机装备、报废、更新工作;承担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和审核工作;负责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合作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涉外农机化经济活动。
(三)人事财务股
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考核、评选表彰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和老拖拉机手服务管理;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及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检查、指导工作;负责预算、决算、财务公开工作。
(四)办公室
协调处理中心日常工作;承办会务、文电、档案、信息、机要管理、财务公开工作;负责文件、报告起草和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全县农机化发展方面的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蒋阳光:濉溪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主持工作)主持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办公地址:濉溪县淮海北路423号
办公电话:0561-6074329
邮箱: 电子邮箱:peng1970.love@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