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政府办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改进和规范我办重大新闻的发布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办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办工作的监督,更好地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为我办提升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按照县政府办的相关规定,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新闻发言人代表政府办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我办相关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我办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我办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我办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
(二)我办的工作形势。
(三)涉及政府办全局的重大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我办各股室工作中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
(五)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六)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媒体集中采写等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三)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我办有关工作会议。
(五)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新闻发布会采取不定时的方式,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五、新闻采集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途径,推进信息采集工作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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