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农村公厕管理监督考核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濉溪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濉办发〔2019〕4号)精神,濉溪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农村公厕管理监督考核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把农村公厕管理养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厕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公厕管理效能、服务水平和管理人员素质,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公厕管理运行服务体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8〕26号),建立农村公厕长效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巩固农村公厕建设成果,根据县政府部署,由县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县直相关部门研究并拟定了《通知》。
四、主要任务
由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督查考核办、县文明办等相关单位成立濉溪县农村公厕管理运行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对2018年新建的农村公厕运行维护进行监督考核。各镇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对公厕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五、工作目标
(一)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厕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以更高的农村公厕服务标准为依托,进一步提升公厕管理效能、服务水平和管理人员素质,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公厕管理运行服务体系。
六、《通知》的创新举措
以农村现有公厕为重点,以独立式和附属式农村公厕为主要对象,以改造提升为主要手段,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农村公厕改造,同步实施公厕粪污治理,加强农村公厕管理服务,办好民生实事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对各镇日常管理维护公厕的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公厕运行维护费用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公厕卫生是否符合“十洁六无”标准。每月对公厕集中进行监督考核,将检查结果作为核拨各村公厕管理运行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加强监管。在脱贫攻坚迎检、美丽乡村验收等重大检查考核时,发现存在问题加重扣分。